文档介绍:泉港区规划建设局
印发《建设系统开展落实安全生产
主体责任三年行动考核验收方案》的通知
泉港建〔2010〕150号
局属有关单位,各建筑业企业、液化气公司: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和区政府三年行动考核验收的总体部署要求,为做好“三年行动”开展情况的考核验收工作,经研究制定如下考核验收方案,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目的意义
通过组织考核验收,全面了解掌握各建筑业企业、液化气公司、局属有关单位开展“三年行动”的响应和部署推进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包括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及创建安全文明示范工地情况)以及所取得的工作成效;总结各企业的经验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表彰先进,鞭策后进,进一步推动各级、各单位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为开展新一轮“三年行动”奠定基础。
二、目标要求
(一)各企业级别评定复核确认率、安全隐患整改率达到100%。
(二)各企业安全生产级别总体上要达到:A级单位占其总数的20%以上,B级单位占其总数的70%以上,不存在C、D级企业。其中,属地二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级别应达到 A级,且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全部施工现场按《图例》推行标准化、工具化安全设施,没有出现严重安全隐患。全市B级以上企业施工现场随机抽查不应出现违反强制性标准的严重安全隐患。
(三)建立健全奖优罚劣机制,大力推动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积极推进辖区安全文明示范工地建设,创建安全文明示范工地数量和标准化水平比上年度明显提升;建立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档案、内业资料和工作台账,将安全生产基本信息等级录入电脑,实施动态跟踪监管,实行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管理。
(四)生产安全事故“四项指数”逐年下降,开展“三年行动”以来安全生产形势逐年明显好转。
三、验收内容
1、考核验收开展“三年行动”部署推进情况、工作机构和工作制度落实情况、履行职责分工情况、激励机制与约束措施建立与落实、内业资料和企事业单位基础档案建立情况、完成目标任务情况、动态跟踪监管机制建立情况等。
2、考核验收开展安全生产级别评定情况,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创建安全文明示范工地、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内业资料和工作台帐情况(企业要按级别评定标准8项要求建立内业资料和工作台账),安全隐患(问题)排查整改情况(投入的资金量、整改的到位率、三年来安全生产的表现、整改工作的反馈报告情况等),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情况等。
四、职责分工
(一)局建工股对全区建筑业企业进行考核验收,并对企业安全生产级别评定进行督促和指导。
(二)局城建办对局属有关单位及液化气企业进行考核验收,并对企业安全生产级别评定进行督促和指导。
五、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0年7月31日前)。各企业要对照考核验收细则的内容要求进行自查自评自纠。
(二)实施阶段(2010年8月1日—10月31日),具体分两步实施:
1、8月份,我局组织对企业按照本方案考核验收细则(见附件3)组织考核验收,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未达标项目)进行督促整改。
2、9月份市建设局、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和区安办将对各区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考核验收,并抽查企事业单位。
(三)汇总阶段(2010年10月25日前)。我局向市建设局、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和区安办书面反馈考核验收情况,并附上各单位的考核验收评分表(见附件4),并报送区安办审核。
(四)总结阶段(2011年1月)。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实施企业安全生产级别动态管理。对
“三年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表彰先进,对“不合格”的责任单位和个人给予责任追究。
六、成绩评定
考核验收成绩实行千分制(各类考核验收内容见附件1—6)。优秀:950分以上;良好:800分(含)—949分;合格:700分(含)—799分;基本合格:600分(含)—699分;不合格:599分(含)以下。
考核验收成绩计算方法:按附件3考核验收内容实际得分计算。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三年行动”考核验收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业务精干人员组成若干个考核验收工作小组,负责对局属有关单位,各建筑业企业、液化气公司进行考核验收。各相关单位相应成立“三年行动”考核验收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按照本方案制定细化具体考核验收工作方案,确保考核验收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严格考核标准。各企业、相关单位要认真负责,严密组织,注重实效,严格标准、严格考核,防止弄虚作假,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对考核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考核验收组要当场反馈给被考核验收单位和属地建设主管部门(详见附件3)并负责督促限期整改;被考核验收单位要将整改落实情况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