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安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
成果鉴定书
课题名称:
立项编号: AJKT
课题主持人: (签名)
工作单位: (盖章)
研究起止时间:
组织鉴定单位:
鉴定方式:
鉴定日期:
安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制
(2017)
成果鉴定须知
第一条安庆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项目,均应在研究工作完成后对成果进行鉴定,并由安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规划办)审核验收。
第二条课题研究完成后,课题主持人及其所在单位应及时向市规划办提交申请验收报告。
第三条成果鉴定一般由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或其上级单位与市规划办共同组织,以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或其上级单位为主。必要时,市规划办单独组织对有关课题成果的鉴定。
第四条鉴定主要采取专家评议方式,包括会议评议和通讯评议。鉴定组专家一般为3-5人。鉴定专家可由课题主持人与市规划办共同商定或委托市规划办选聘。
第五条课题组负责向鉴定组每位专家提供课题申请书、成果主件、附件及研究工作总结报告(报告中应含成果自我评价)等材料。如果采取会议结题方式,上述材料应在会议前一个月提交鉴定组专家审读。
第六条鉴定组专家应本着科学的精神,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照课题申请书预期达到的目标,对成果提出客观、公正、全面的评审意见,并由鉴定组长形成鉴定组集体意见。
第七条鉴定完成后,课题主持人应将完整的成果一套、成果鉴定书(原件)一份送交市规划办存档。
第八条列入课题组成员名单者必须是课题研究的实际参与者且有显性成果呈现。此项规定课题主持人为直接责任人、所在研究单位为责任审核单位。
第九条鉴定所需费用由课题组承担。
(另注:本材料上交时请勿用订书机装订,散页或加夹回形针上交即可。待审批结题插入“鉴定意见”后,再由市规划办装订。此条文字正式打印时请删除。)
一、成果简介(含学术价值和社会效益)
1
二、提供鉴定的成果主件、附件目录
2
课题组成员名单(研究单位审定、盖章)
序号
姓名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
对课题主要贡献
3
四、专家鉴定意见(市规划办审定、盖章)
(可附页)
4
五、鉴定组成员名单
鉴定组职务
姓名
工作单位及专业技术职务
签名
组长
专家
专家
专家
专家
5
六、安庆市规划办审核意见
公章
年月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