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观音庵收费站执法联勤联动协议
为维护观音庵收费站正常收费秩序,充分发挥执法单位的工作职能,确保高速公路营运管理相关政策、法规的认真贯彻执行,经同高速执法大队十一大队、观音井派出所协商,特制订此联勤联动方案。
一、机构设置
成立执法联勤联动协调小组,协调小组由观音庵收费站、高速执法十一大队观音庵中队、观音井派出所负责人组成, 由黄力昇站长任协调小组组长,高速执法十一大队队长、观音井派出所所长为副组长,各班长班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执法联勤联动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观音庵收费站。
二、协作机制
观音庵收费站规范有序开展收费稽查工作,及时处理各种逃费车辆,对违法运输车辆及时通知高速执法进行查处,对在查处过程中引起纠纷、堵塞车道及破坏收费设施设备的情况及时通知地方派出所。并向相关单位提供现场音频、视频线索,配合执法单位对违法车辆进行处理,保障观音庵收费站收费秩序及车辆安全畅通。
高速交警十一大队、观音井派出所在接到观音庵收费站报案后及时安排执法人员出警,对事件进行控制、调查和取证,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根据相关法规进行查处,及时恢复车辆秩序,确保收费工作有序开展。
高速执法十一大队、观音井派出所在日常执法过程中需要收费站配合对违法车辆数据、音频、视频资料备份的,观音庵收费站在上报收费营运部领导同意后及时向相关单位提供。需要对违法车辆进行拦截时,通过监控分中心下达指令,收费站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努力配合相关单位开展工作。
三、应急处置措施
1、加强协调小组的日常沟通和相关信息通报,对于经常出现的逃费车辆和违法车辆要随时向高速执法和地方公安通报信息。
2、因收费站对外稽查出现的车辆滞留、车道拥堵、人员纠纷、打架斗殴或破坏收费设施的情况,值班管理人员应第一时间通知高速执法和地方交警。
3、高速执法到达事故现场时应采取措施保证车道及时畅通,然后对涉案车辆进行相关处理。
4、出现抵制执法或者抗拒执法的车辆和人员时,协调小组应及时通知地方公安机关,由地方公安机关处置。
五、责任追究
1、观音庵收费站未按照稽查管理相关制度开展稽查工作,造成收费秩序混乱、逃费车辆增加等情况时追究观音庵站兼职稽查人员的责任。
2、观音庵站在稽查工作中遇到突发事件未及时通知相关单位,造成后果的追究当班稽查人员责任。
3、在稽查工作中遇到突发事件,观音庵收费站已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但执法、地方公安、交警未及时到达现场、造成事态扩大的,由高速执法、地方公安各自按照内部规定进行处理,并向观音庵收费站通报处理结果。
观音庵收费站负责人(签字):
高速公路交通十一执法队队长(签字):
观音井派出所负责人(签字):
二〇一四年七月六日
附:观音庵收费站执法联勤联系表
观音庵收费站执法联勤联系表
姓名
部门/职务
联系电话
(办公室/手机)
黄力昇
观音庵收费站副站长
罗娅
观音庵收费站副站长
高交执法十一大队
观音井派出所所长
下面是赠送的几篇网络励志文章需要的便宜可以好好阅读下,不需要的朋友可以下载后编辑删除!!谢谢!!
出路出路,走出去才有路
“出路出路,走出去才有路。”这是我妈常说的一句话,每当我面临困难及有畏难情绪的时候,我妈就用这句话来鼓励我。
很多人有一样的困惑和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