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24
文档名称:

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doc

格式:doc   大小:103KB   页数:24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cjc201601 2018/1/24 文件大小:103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地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安全生产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筑工程评标管理办法》、《自治区建筑工程施工评标规则》等法律法规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地区行政区域内进行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其附属设备、材料采购的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装修工程。
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平等竞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投资渠道、工程专业性或者保护地方、部门利益为由,对依法必须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行地区封锁、部门垄断。中央驻阿单位、自治区驻阿单位、水利、电力、交通、通讯、石油、电信、金融、煤碳等各有关行业所有房屋建筑和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招标按照管理权限都必须由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在地区范围内由政府或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不论投资多少,都必须进行招标。
第五条在地区范围内所有应招标的限额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进入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在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下,由招标人依法组织建设工程招标活动。
投标人实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竞争投标,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交通、水利、电力、金融、通讯、石油、电信、煤炭等各行业应招标的限额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进入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在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下,由招标人依法组织建设工程招标活动。
县(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100万元以下的应招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第六条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是按照自治区规定,经地区行署批准成立的为工程招投标活动提供交易和服务的场所,称为有形建筑市场。凡地区范围内应招标的限额以上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均应纳入有形建筑市场。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七条依法必须实行招标的建设工程,采取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方式。
招标人以招标公告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的,对潜在投标人的数量不得加以限制。
招标人以招标邀请书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的,必须向3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批准可进行邀请招标:
(一)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二)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
(三)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四)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批准;地方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地区范围内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地区行署批准。
第九条建设工程依法强制招标发包的范围和规模标准:
(一)勘察、设计招标
1、城市市政公用工程等基础设施的勘察、设计;
2、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或者立项投资500万元以上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建设工程和建筑高度16米以上单体公共建筑的勘察、设计;
3、新建工程投资500万元以上或者改建、扩建工程投资50万元以上的装修工程的设计;
4、城市重要地段和沿街主要建筑、大中型城市雕塑、纪念性建筑及风景游览区的主要建筑的设计。
(二)工程监理招标
1、国家、自治区重点建设工程;
2、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或者投资500万元以上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建设工程;
3、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建设的工程;
4、所有要求必须公开招标的工程。
(三)施工和附属设备、材料采购招标
1、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2、投资10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建筑工程;
3、新建工程投资100万元以上的装修工程或者改建、扩建工程投资30万元以上的装修工程;
4、估价50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附属设备、材料等的采购。
第十条地区范围内限额以下的建设工程开标、评标、定标,由各县(市)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