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眉山市东坡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2年“百日安全生产”活动方案
各乡镇、街道办建管所,机关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省市委、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切实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按照2011年12月15日全省安全生产暨百日安全生产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继续开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为确保2012年“百日安全生产”活动深入扎实开展,切实取得实效,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唱响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发展”的方针,进一步宣传贯彻党和政府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推进安全文化建设,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推动社会安全发展。
二、活动主题
突出重点、落实责任,防范事故,确保平安。
三、时间安排
2011年12月20日至2012年3月31日。
四、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百日安全生产”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组织全局“百日安全生产”期间各项活动。
组长:李亚西局长
副组长:黄谨副局长
许云贵副局长
周永坤总工程师
成员:王强局办公室主任
王薇规划管理股股长
荣锦建筑业管理股股长
罗莉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
岳星忠法规监察股股长
范开忠房地产管理所所长
周俊农村建房管理办公室主任
汤洋规划管理股副股长
周夷建设监察大队副队长
杜晓丹建筑工程招投标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建筑业管理股,具体负责“百日安全生产”活动期间的各项日常事务性工作,联系电话:028-38119932,传真:028-38118086。
五、活动内容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发展
”的方针,全面营造社会安全宣传氛围。1月份将在我区各在建工地施工现场要在工地大门口、施工通道两侧和建筑显著位置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标语1~3幅。同时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牵头股室为质量安全监督站,协办股室为建筑业管理股、法规监察股。
(二)开展安全生产集中宣传报道活动。“百日安全生产”期间,我局将利用宣传平台,围绕“百日安全生产”活动主题,制作专版,宣传报道百日安全生产期间的典型案例及好的做法,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弘扬安全文化,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牵头股室为局办公室,协办股室为建筑业管理股、质量安全监督站、法规监察股、农村建房管理办公室。
(三)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活动。“百日安全生产”期间,各建筑企业要采取举办安全培训班、讲座、播放录像、网络传播等形式,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和急救常识。要以“百日安全生产”活动为契机,强化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对企业职工进行全员安全技能、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每一位职工在“百日安全生产”活动期间都要接受一次安全知识培训教育。
(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活动。紧紧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