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江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安县教育局
2017 年城区及乡镇控制区学校公开选调在职教师的
公告
根据我县教育事业发展和城区及乡镇控制区学校教师队伍
建设的需要,经县人才和人事工作领导组同意,2017 年城区及
乡镇控制区学校面向县内外公开选调在职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和方式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分城区(江安中学、江安职校、汉安中学、西城小学、
南城小学、西江小学、县幼儿园、县师培中心)和乡镇控制区(江
安镇南屏学校、怡乐镇中心学校、怡乐幼儿园、踏水桥幼儿园)
进行选调;
(三)中小学校文化科教师、江安职校服装教师、县师培中
心研训员采取笔试成绩加考核加分的方式择优选调;
(四)中小学校音乐、体育和幼儿园体育专业教师采用学科
技能测试加考核加分的方式择优选调;
(五)幼儿学科教师采用笔试成绩(60%)加技能测试(40%)
再加考核加分的方式择优选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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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选调学校、学科及名额
选调选调
选聘学校选调学科
名额范围
江安中学 3 高中:语文 2 人、数学 1 人县内外
江安职校 3 职高:语文 1 人、服装 1 人、音乐 1 县内外
汉安中学 3 初中:生物 1、地理 1、信息技术 1 县内
西城小学 1 小学:科学 1 县内
南城小学 1 小学:体育 1 县内
南屏学校 1 中小学:英语 1 人县内
西江小学 12 小学:语文 5、数学 4、音乐 1、体育 1、科学 1 县内
怡乐中心校 1 初中:语文 1 人县内
县幼儿园 2 幼儿:幼儿 1 人、幼儿园体育 1 人县内
怡乐幼儿园 1 幼儿:幼儿 1 人县内
踏水桥幼儿园 3 幼儿:幼儿 3 人县内
县师培中心 1 化学研训员 1 人县内
合计 32
各学科计划选调名额与报名参选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
1:3,部分紧缺学科(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和幼儿阶段学科以及
其他阶段的音乐、体育、科学、信息技术)报名人数达不到 1:3
的,可放宽到 1:2。调整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相应调减选调
名额。
三、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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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体育、科学、英语、音乐、信息技术
学科选调范围
(1)中小学体育、科学、英语、音乐、信息技术学科教师
选调范围为县内中小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2)幼儿园体育教师选调范围为县内中小学校、幼儿园在
编在岗教师。
(1)江安中学普通高中教师的选调范围县内为在编在岗中
学教师,县外为在编在岗普通高中学科教师;
(2)江安职校教师的选调范围县内为在编在岗中学教师(其
中:服装教师的选调范围县内为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县外为
在编在岗高中(含职高)学科教师;
(3)初中教师的选调范围为县内在编在岗初中教师(含九
年一贯制学校中现任初中教师);
(4)小学教师选调范围为县内在编在岗小学教师(含九年
一贯制学校中现任小学教师);
(5)幼儿园教师的选调范围为县内在编在岗幼儿教师(含
九年一贯制、小学附设幼儿园教师);
(6)县师培中心化学研训员的选调范围为县内在编在岗中
学教师。
2016-2017 学年度兼任不同层次课程的教师,高中、初中、
小学教师以 2016-2017 学年度担任的主要课程作为划分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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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师以 2012 年以来教育局确定的幼儿教师为依据。
经同意借用(含上挂)到教育局机关、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
(含县师培中心)、教育督导组、川师宜外、非教育系统人员,
可按借用(含上挂)前任职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参与选调;经同意
借用到江安职校、江安一职中人员,按在编在岗中学教师参与选
调。
(二)选调基本条件
(工作)业绩
(1)非义务教育阶段教师,2016-2017 学年度考核得分排序居
于所在单位前 50%。其中:兼任义务教育阶段学科教学的,如任
教学科具有 2016-2017 学年度末督导区及以上统一组织的教学
质量监测(抽测、中考体育,下同)学科成绩,则需达到同类学
校平均分及以上(即初中分为单设初中和九年一贯制初中,农村
小学分为中心校校本部、基点校校本部和村小,下同)。
(2)义务教育阶段无 2016-2017 学年度末督导区及以上统一
组织的教学质量监测学科成绩的教师,2016-2017 学年度考核得
分排序居于所在单位前 50%。
(3)义务教育阶段具有 2016-2017 学年度末督导区及以上统
一组织的教学质量监测学科成绩的教师,2016-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