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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大客户用电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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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大客户用电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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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大客户用电管理制度.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电力大客户用电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则
    一、为加强供电营业管理,建立正常的供电营业秩序,保障供用电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电力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供电企业和用户在进行电力供应与使用活动中,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遵循、协助供电企业的管理。
    第二节  业扩报装管理
    1、客户新装、增容用电时,到当地供电所营业厅,填写新装客户《高压用电申请》,办理有关用电申请手续。
    2、  供电所业扩员接到新装客户《高压用电申请》及用电资料后,进行初审,汇同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勘察,提出供电方案。然后将((高压用电申请)报客户服务中心业扩专责处按程序审批。
    3、  业扩专责在接到客户的《高压用电申请》及用电资料时,要及时填写《电力客户业扩报装登记记录》》,根据需要组织用市场营销部、生产计划部、调度运行中心、安全监察部有关人员到现场勘察,确定供电方案。并按程序进行内部传递会签。
    4、大客户供电方案答复时间(从供电所受理用户的用电申请日算起)。高压单电源客户不超过20个工作日,双电源客户不超过3O个工作日。(供电所传递到市场营销部的时间不能超过5个工作日)。供电方案的有效期,从供电方案正式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到受电工程开工之日至。高压供电方案的有效期为一年,低压供电方案的有效期为三个月。客
户遇有特殊情况,须延长供电方案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到
期前十天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上述一个有效期。
    5、新装、增容供电方案已批复的客户,在通知客户供电方案时,将客户应按国家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和开户帐号通知客户。客户应依照规定及时交纳有关费用。
    6、客户根据已批复的供电方案选择具有相应资格的设计、施工单位进行设计安装。
    7、客户受电工程在安装施工期间,业扩专责协调组织相关人员要深入现场进行安装质量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质量、安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措施。
    8、用电设备安装竣工后,高压供电客户还应写出竣工书面报告并提供下列资料:
    (1)工程竣工图及说明。
    (2)电气试验及保护整定记录。
    (3)安全用具的试验报告。
    (4)隐蔽工程的施工及试验记录。
    (5)运行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度。
    (6)值班人员名单及资格。供电所接到用户的竣工报告,进行初审后认为合格的填写验收用电申请报局客户服中心业扩专责处。
    9、客户服务中心接到竣工报告及验收申请后,组织有关人员赴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在验收报告上批“验收合格,可以供电”。不合格的提出整改意见,直至合格(从第二次验收开始收取复验费)。并按规定在送电前与客户签定用电合同》。
    10、对具备供电条件的用户由客户服务中心通知计量所下达装表工作票。
    11、装表后,计量所在5日内,将装表工作票回传给客户服务中心。客户服务中心将有关资料传递各营业结算中心核算员。
    12、核算员接到转来的有关资料、客户信息输入MIS系统并建帐、立卡。
    第三节  用电计量和电费计收管理
    1、用电计量
    (1)、凡以电力为原动力或以电冶炼、烘焙、电解、电化的一切工业生产,受电容器容量在315 kVA及以上者为大工业客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