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国际贸易实务众点
一、象征性交货与实际交货的异同:
(1)实际交货(双方达成的是交货合同):是指卖方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提交给买方或其指定的人,不能以交单代替交货。
(2)象征性交货(双方达成的是装运合同)CIF是一种典型的象征性交货,是指卖方只要按期在约定的地点完成装运,并向买方提交合同规定的(包括物权凭证在内)有关单据,就算完成了交货义务,而无需保证到货。卖方是凭单交货,买方是凭单付款。
二、贸易术语:FOB:(装运港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该术语只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
1、概念:指卖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在指定装运港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船上,并负担货物越过船舷(装上船)为止的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损坏的风险。
2、FOB术语卖方主要义务
①在合同规定的日期,在指定装运港,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船上,并给予买方充分的通知。
②办理货物出口手续,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核准书。
③负责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④提供商业发票和证明货物已交至船上的通常单据。
3、FOB买方主要义务
①负责按合同规定支付价款。
②负责租船或订舱,支付运费,并给予卖方关于船名、装船地点和交货时间的充分通知。
③取得进口许可证或其他核准书,并办理货物进口以及必要时经由另一国过境运输的一切海关手续。
④负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⑤收取卖方按合同规定交付的货物,接受与合同相符的单据。
4、使用FOB术语,需要注意的问题
①风险划分的界限
②船货衔接问题
③装货费用的负担
④美国对于FOB术语的特殊解释
所使用的运输方式不同;出口手续及费用不同;交货地点不同。 5、装船费用的负担——FOB术语的变形
FOB班轮条件(FOB liner terms):装船费用由支付运费的买方负担;
FOB吊钩下交货(FOB under tackle):从货物被轮船吊钩起吊开始的装船费用由买方负担;
FOB包括理舱(FOB stowed, FOBS):卖方负担将货物装入船舱并包括理舱费在内的装船费用。
FOB包括平舱(FOB trimmed, FOBT)卖方负担将货物装入船舱并包括平舱费在内的装船费用。
6、FOB贸易术语带来的风险
风险之一:易造成无单放货
风险之二:出口商很难掌控合同的履行
出口商不能控制合同的履行及执行合同的时间,这也是出口商最致命的潜在风险。
7、FOB对卖方来说,有利的方面:
①对比较偏僻的目的港,可以采用FOB;
②采用FOB可以避免运费、保险费的波动;
③对客户规定的比较特殊的运输方式、付费方式,可以采取FOB价格条款。
8、FOB对卖方来说,不利的方面:
①采取FOB,不利于我国外贸运输、保险业的发展;
②客户要求FOB方式,一般都基于与船公司或货运代理有着特殊的关系难以保货物的绝对安全;
③根据FOB条款,由买方指定船公司或代理,我方对船公司、代理的资信、实力无法了解。
三、贸易术语CFR: (要求卖方办理出口清关手续,该术语仅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1、概念:指成本加运费,在装运港货物越过船舷(装上船)卖方即完成交货,卖方必须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港所需的运费和费用。但交货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额外费用,由买方负责。
2、CFR贸易术语买卖双方的主要责任:
卖方主要责任:
①负责在合同规定的期间内,将货物交至船上,并给予买方充分的通知;
②负责办理货物出口手续;
③负责办理租船或订舱,并支付正常运费;
④负担货物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⑤负责提供商业发票和运输单据,或具有同等效力的电子信息;
买方主要责任:
①负责按合同规定支付价款;
②负责办理货物进口手续;
③负责货物越过船舷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④按合同规定接收货物、运输单据。
3、CFR贸易术语需注意的问题
租船或订舱的责任
CFR合同的卖方只负责按照通常条件租船或订舱,使用通常类型的海轮(或内河轮船),经惯常航线,运至目的港。
卸货费用的负担
CFR班轮条件(CFR Liner terms),指卸货费用按班轮条件处理,由船方负担;
 CFR舱底交货(CFR Ex ship’s hold),指买方负担将货物从舱底吊卸到码头的费用;
 CFR吊钩交货(CFR Ex tackle),指卖方负担将货物从舱底吊至船边卸离吊钩为止的费用;
 CFR卸到岸上(CFR Landed),指卖方负担将货物卸到目的港岸上的费用。
关于装船通知
卖方须给予买方关于货物已交至船上的充分通知。以便买方为收取货物采取必要的措施,并根据请求提供买方为办理保险所必需的信息。
四、贸易术语CIF (要求卖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