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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四川省规模化畜禽养殖主要污染物减排核查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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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四川省规模化畜禽养殖主要污染物减排核查方案.doc

上传人:1449388646 2012/6/10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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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四川省规模化畜禽养殖主要污染物减排核查方案.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2011年四川省规模化畜禽养殖主要污染物
减排核查方案(试行)
 
“十二五”期间,农业污染源将纳入污染物总量减排体系。畜禽养殖业是农业源污染减排的主攻方向,将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为主要切入点,按照总量控制管理体系要求,着力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在全过程、全要素污染防治的基础上,实现能源利用、种养平衡、粪污消纳和总量减排。
为进一步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按环境保护部安排在我省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主要污染物减排试点,为此,我们制定了《2011年四川省规模化畜禽养殖主要污染物减排核查试点方案(试行)》。
一、核查范围
1、2011年度纳入省政府挂牌限期治理的规模化养殖企业及小区;
2、各市(州)纳入2011年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减排计划的项目,全省共计200家,具体分解数据参见表一。
二、技术依据
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必须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9号《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畜禽养殖产地环境评价规范》(HJ568-2010)、《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畜禽养殖场环境监察工作指南》、《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151号)的要求,并根据我省各地的特点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三、核查内容与要求
集约化养殖污染防治内容包括区域规划及布局,养殖场内雨污分流及粪污收集系统建设,粪污处理处置及综合利用,粪污利用过程的污染防治等内容。
(一)集约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建设
1、合理布局
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明确划定养殖区域,对于禁止养殖区内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应限期搬迁或关闭。位于限养区企业的养殖规模和防护距离应符合相关要求。
资料要求:
(1)政府养殖区划文件;
(2)政府及相关部门养殖业发展规划;
(3)养殖场位置图(含提供GPS点位图及与周围水流域关系图。)
2、规模养殖环评制度落实情况
是否对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畜禽粪便综合利用设施与养殖场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养殖小区及集约化养殖企业周边人居距离应满足国家规定及环评要求的防护距离。
资料要求:
(1)环评报告书、报告表(或登记表);
(2)“三同时”验收报告;
(3)排污许可证。
(二)养殖场建设
1、场内建设
养殖场内应合理布局,应有专门的粪污处置及贮存区域,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须进行雨污分流,分别修建雨水沟和污水管道,在场区内外设置的污水收集输送系统,不得采取明沟布设。奶牛养殖的牲畜活动场地应设置专用雨水收集系统,前期雨水应收入污水处理系统。
资料要求:
(1)养殖场建设布局图;
(2)雨污分流及管网图;
(3)排污口规范化
2、清粪工艺
为了有效减少废水产生量,降低废水的污染负荷,减轻后续处理及消纳的负担,规模化养殖企业及养殖小区应首选干式清粪工艺,日产日清。
对部分大、中型奶牛养殖企业应根据自身能源回收、污染处理工艺配置及周围农田消纳能力合理配置粪污清除工艺,污染控制困难的企业不宜采用冲粪工艺。
资料要求:
(1)清粪工艺说明;
(2)干粪堆场;
(3)冲粪工艺奶牛养殖场干湿分离机配置;
(4)粪污销售合同和相关记录。
(三)污染防治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重点在粪污处置和消纳,通常干粪经过发酵或堆肥等过程处理后用于种植业或绿化,液态粪污及废水作为农田用肥或处理达标后排放。由于状态不同,干粪可以长途运输消纳半径大,而液态粪污及废水以就地消纳为主。污染防治重点是液态粪污及废水的消纳和处置。
1、液态粪污及废水处理
液态粪污消纳可采用“农能利用+农田消纳”、“农能利用+二级处理达标”方式,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也可采用“农能利用+(农田消纳+处理达标)”方式,为了有效降低污染排放,采用二级生化达标排放企业应加强对处理达标废水的利用,对COD、N、P低于农灌标准的排放废水可作为灌溉用水,对高于农灌标准的达标排放废水应参照肥料施用方式用于农田。农田消纳应符合农田对肥、水种植需求,应尽量减少农田二次输出。

(1)厌氧处理及农能利用
粪污厌氧处理及沼气工程设施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应具有完善的安全措施。
厌氧及沼气设施应适应选择效率高、适应性好、清渣方便、安全可靠的工艺。为了有效分解粪污,回收能源,通常猪粪厌氧处理设施停留时间不低于10天,牛粪厌氧处理停留时间不低于15天。
(2)二次生化处理及达标排放
当畜禽养殖企业周边土地无法满足粪污、沼液全部消纳时应限制养殖规模、搬迁或建设废水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