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丰都县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电子公文
丰都教工委发〔2011〕14号电子公文专用章
核收:
中共丰都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关于推荐评选“五四”红旗团委和优秀团委书记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教育总支(支部)、直属中学党委(总支、支部):
一直以来,全县各校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教育中心工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团结一致,积极进取,在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素质发展、校园文化建设、学风建设和团的自身建设等方面开展了大量扎实而富有成效的工作,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进一步加强团的自身建设,提高团员青年的综合素质,建立激励机制,树立先进典型,大力营造团内创先争优的浓郁氛围,经研究,决定在“五四”到来之际,评选表彰一批“五四”红旗团委和优秀团委书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评选表彰“五四”红旗团委10个,优秀团委书记20名。
二、评选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委
。(1)全面加强团组织建设。广泛宣传,深入发动,积极发展优秀学生加入共青团组织,确保团员占在校学生总数的60%以上。(2)积极开展教育活动。与学校德育工作相结合,积极发挥团组织优势,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理想信念、公民道德及法制教育,全年开展团课、专题讲座等教育不少于5次;引导学生团员参与生态环保实践活动或社会公益活动,全年不少于5次。(3)积极加强信息推介。总结阶段团的工作,善于提炼亮点特色,及时向中、市、县各级团属媒体报送团组织工作和活动信息,确保全年在主管媒体方面采用登发不少于6条(篇)。(4)按时足额上缴团费。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加强宣传教育,按照相关文件标准,按时足额上缴团费。(5)规范团员信息管理。加强学校团的各级组织建设,配齐团的干部,加强业务指导,规范团员基础信息,建立全面完整的团组织信息库,切实做好团组织关系接转等工作。(6)积极参加上级团组织组织召开的会议、学习培训等活动。(7)及时办理上级组织部门以及学校党政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1)因地制宜,创新实践,有效组织开展全校性或区域性联合的青少年主题教育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2)积极总结提升,发挥自身优势,力争在团的各项工作方面着力打造1-2项工作亮点或特色。(3)主动参与留守儿童、农民工子女以及贫困学生等弱势群体的扶助工作,力争在募集物资资金方面取得实效。(4)积极推荐学校青年教师或学生团员参加上级团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力争在创先争优树榜样典型等载体活动中,取得良好效果。
(二)优秀团委书记
。热爱学习,能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旗帜,政治素质坚定,有较强的政治理论素养。
。勤恳敬业,为人师表,作风正派,在团员青年中享有较高威信。
。积极贯彻落实上级党团组织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开展工作,大胆实践,勇于创新,有较强的工作能力;所在学校共青团工作扎实有效,成绩显著。
三、评选程序
,经所在乡镇(街道)或直属学校党组织同意后上报。
,对各校报送的“五四”红旗团委和优秀团委书记推荐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后,报送县教育工委评审,确定并表彰“五四”红旗团委和优秀团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