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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一建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与实务案例讲义21_精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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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一建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与实务案例讲义21_精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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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一建水利水电工程管理与实务案例讲义21_精品.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1F42O0l0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
1F420011掌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类型及建设阶段划分
水利是国家基础设施。水利是现代农业建设不可或缺的首要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的基础支撑,是生态环境改善不可分割的保障系统,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水利工程不仅关系到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而且关系到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国家安全。水利工程建设要严格按建设程序进行。水利工程建设方面项目管理自:规章是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水建[1995]128号),该规定发布实施于1995年4月21日,共分为总则、管理体制和职责、建设程序、实行“三项制度”改革其他管理制度、附则等六章。有关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的规章是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水建[1998]16号),该规定于1998年1月7日发布施行,共9/L条。
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水建[1995]128号)和有关规定,水利工程建设程序一般分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准备(包括招标设计)、建设实施、生产准备、竣工验收、后评价等阶段。一般情况下,项目建议书(又称预可研)、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称为前期工作。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应当经过基本建设程序完成立项手续。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报告(文件)要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三批准的江河流域综合治理规划、专业规划、水利发展中长期规划等编制。立项过程(手续)包括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根据目前管理现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或项目法人组织编制。
、准公益性和经营性三类。
(简称中央项目)和地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简称地方项目)。

4,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水建[1995]128号),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管理和目标管理。实行水利部、流域机构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项目法人分级、分层次管理的管理体系。其中:
(1)水利部是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水利工程建设实行宏观管理。
(2)流域机构是水利部的派出机构,对其所在流域行使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负责本流域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
(3)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电)厅(局)是本地区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水利工程建设的行业管理。
(4)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对建设项目的立项、筹资、建设、生产经营、还本付息以及资产保值增值的全过程负责,并承担投资风险。代表项目法人对建设项目进行管理的建设单位是项目建设的直接组织者和实施者。负责按项目的建设规模、投资总额、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实行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管理,对国家或投资各方负责。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规定》(水建[1995]128号),水利工程建设程序中各阶段的工作要求是:
(1)项目建议书阶段
项目建议书应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流域综合规划,区域综合规划、专业规划,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有关投资建设方针进行编制,是对拟进行建设项目提出的初步说明。
项目建议书应按照《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暂行规定》(水规计L1996]608号)编制。
项目建议书编制一般委托有相应资格的工程咨询或设计单位承担。
(2)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
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对项目进行方案比较,对技术上是否可行和经济上是否合理进行充分的科学分析和论证。经过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决策和进行初步设计的依据。
水利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DL5020-93)编制。水力发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DL/T5020—2007)编制。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一般委托有相应资格的工程咨询或设计单位承担。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不得随意修改或变更。如在主要内容上有重要变动,应经过原批准机关复审同意。
(3)初步设计阶段
初步设计是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必要而准确的勘察设计资料,对设计对象进行通盘研究,进一步阐明拟建工程在技术上的可行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确定项目的各项基本技术参数,编制项目的总概算。其中概算静态J总投资原则上不得突破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的静态总投资。由于工程项目基本条件发生变化,引起工程规模、工程标准、设计方案、工程量的改变,其静态总投资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应估算静态总投资在15%以下时,要对工程变化内容和增加投资提出专题分析报告。超过15%以上(含15%)时,必须重新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原程序报批。
初步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