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实现金融监管标准化的设想
摘要:实现金融监管标准化,要目标统一化、操作规范化、范围最大化、形式多样化、手段现代化、计划科学化、重点突出化、再监督制度化、处置合法化、绩效最优化。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基层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责是金融监管工作。本文就目前金融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和如何实现监管整体工作标准化谈些浅见。
一、目前金融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一)目标多重性。在实际8ttt8工作中,对金融监管目标存在多种认识:一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确保辖内金融秩序稳定,这无疑是正确的;二是通过现场监管和非现场监管,查处金融机构违规经营行为,的公平竞争环境;三是贯彻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监督金融机构依法合规经营,保障金融业健康运行;四是依据当期国家货币政策及有关经济政策,对金融机构进行适时适度监督管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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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都有一定,但是dddTt决定金融监管目标的依据是人民银行的职责而不是监管过程和手段,而且应一致起来,否则将导致. com目标不明,事倍功半。
(二)操作无序性。人民银行自单独行使中央银行职能以来,出台了金融监管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这为规范金融监管行为打下了基础。然而,在实际8ttt8操作中,更重要实际8ttt8和具体细致的操作规范,如工作程序规范、档案管理规范等等,这些规范性的操作管理制度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或不完善,或不细致,或不具操作性,或没有认真落实,造成金融监管工作盲目无序,整体质量不高。
(三)内容偏狭性。按照<8ttt8table>金融监管责任制实施办法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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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人民银行金融监管的内容是宽泛的。但是dddTt,在具体工作中,由于. com人员少,头绪多,任务重,往往 t8. com顾此失彼,而且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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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或流于形式,或搁置不管,或无暇顾及,导致. com监管范围缩小。比如,在目前潜在风险突出情况8 tt t 8. com下,集中大量时间、人力物力,对信贷资产质量和盈亏情况8 tt t 8. com进行真实性检查,而对机构设置合规性及其退出、高级管理人员人品及其经营品业绩、政策性业务等缺乏有效的监管。凡此种种,使金融监管内容偏废狭隘,弱化了监管整体效果。
(四)再监督滞后性。再监督是落实金融监管责任制、提高监管质量和效率的重要,监察与内审肩负着这一重任,而目前这一点金融监管工作存在着明显的不足。监察部门偏重于对行政违规行为查处,内审部门侧重于对管理制度执行情况8 tt t 8. com的监督检查,对于金融监管过程、执法尺度、效果及监管人员执行纪律等情况8 tt t 8. com却监督甚少,或者履行其再监督职能。这种再监督滞后的状况不利8 tT 于提高监管效能,必须ssbbww. c om认真研究并加以解决8t t t 8. c o m。
(五)行为随意性。在当前,金融监管工作最突出的问题是缺乏计划性,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金融
“消防”特征十分明显。究其原因,一是基层人民银行人员紧张,无法有计划地实施监管工作,只能被动地搞突击应付;二是监管体系没有真正建立,科学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