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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业大学普通高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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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业大学普通高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doc

上传人:zhangkuan1438 2015/5/12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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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业大学普通高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湖北工业大学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专业实行专业培养方案指导下的学年学分制。
第二章入学、注册与学籍
第三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办理入学手续者,应来电或者来函向学校请假。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两周以上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而取得学籍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查实,学校取消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回原户籍所在地。情节恶劣的,学校视具体情形提请有关部门查究。
第五条新生在复查期内,应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体检中发现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医院(二级甲等以上)诊断,不宜在校学****的,经教务处批准,暂不注册,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者在5个工作日内办理离校手续,回家或回原单位治疗。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者,可以向教务处申请入学,于下一学年开学前,提交县级(含)以上医院的康复证明,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复查,确认符合学校的入学体检要求,按下一学年新生入学标准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条各年级学生须在每学期开学两周内,持本人学生证到学院报到并注册。注册前,须按规定缴费,否则,不予注册。
因故不能按时报到的学生,须办理请假手续,经所属学院同意后,向学校教务处申请办理暂缓注册手续。
经学校认定的家庭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暂缓注册手续,待办理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的有关手续后注册。
每学年初,待报到与注册结束后,学院汇总注册学生名单交教务处办理学年注册手续。完成学年注册手续的学生方获得学校学籍,享有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所赋予的在籍学生的各项权利。
第七条暂缓注册手续从每学期的报到之日算起60天内有效,逾期仍未办理注册手续的按未注册学生处理。
办理暂缓注册手续的学生在有效期内可参加选课和听课,但不享有在校生的其它权利。待正式注册后,才享有在校学生的一切待遇。
未报到或报到但未注册或未办理暂缓注册手续的学生,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三章学制与修业年限
第八条各专业的标准学制以教育部相关规定为准,学生可向学校申请提前毕业或者延长修业年限。4年制本科修业年限为3至6年,5年制本科修业年限为4至7年,2年制专科升读本科修业年限为2至3年,3年制专科修业年限为3至4年。
第九条在标准修业年限内提前修完培养方案中的规定课程并符合毕业条件者,可申请提前毕业。提前毕业应按修读专业的标准学制年限足额缴纳学费。
第十条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延长修业期,经所属学院教学院长同意并报教务处备案。学生延长修业期应按申请当年所修读专业的相关标准缴纳学费,并按学校规定按时办理注册手续,超过修业年限的不予注册。
第十一条学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校保留其学籍至退役后一年。服役期间不计修业年限。
第四章课程设置与修读
第十二条学生应根据所在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修读相应的课程。
第十三条各专业人才国家招生录取专业培养方案的课程体系由理论教学(含通识教育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课程)、集中实践教学、创新素质教育三部分组成。学生
应根据培养方案的规定,修满各类课程的学分。
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的要求是:学生在限定3学分的兴趣体育选修、2学分的形势政策选修的基础上,还应在基础科学、工程与信息科学、哲学与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经济与管理科学五类课程的任意四类领域中至少每类各修得2学分;创新素质教育的学分要求是:学生毕业时获得不少于10学分,其中创新能力培养不少于4学分、素质教育不少于6学分(含社会公益劳动、体育达标测试各1学分)。
第十四条学生应修读完已经选修的课程,不得随意退选。确有特殊困难,应在该课程开课两周内向所属学院提出退选申请,经学生所属学院教学院长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后方能生效。除通识教育选修课程以外的其他选修课程不及格的,不得以改选其他课程代替。
第十五条计算课程门数,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学校实行课程统一编号制度,一个课程编号对应同一门课程。
(二)按培养方案规定的各种实践教学环节,单独进行考核的按一门课程计算。
第十六条学生可自主安排选修课的学****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