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2013年秋季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沧州职业技术学院
二、参赛单位:沧州职业技术学院各系部学生及新疆班学员
三、承办单位:沧州职业技术学院基础部
四、比赛地点:学院田径场
五、竞赛日期:2013年10月17—18日
 六、竞赛项目: 
男子(15项):100米、110米跨栏、200米、400米、400米跨栏、800米、1500米、5000米、7项全能(100米、110米跨栏、1500米、跳高、跳远、铅球、标枪)、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
女子(15项):100米、100米跨栏、200米、400米、400米跨栏、800米、1500米、5000米、5项全能(100米、800、跳高、跳远、铅球)、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
七、分组办法:男子组、女子组。
八、参赛资格:我院在籍学生身体无疾者及新疆班学员。
九、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中国田协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2、要求参赛运动员必须持学生证参加比赛,必须穿运动服,比赛时运动员必须佩带号码布,前后各一块,要求号码布四角订实,跳高运动员可带一块(各系号码布已于2007年春季运动会发放并由各系保管)。
3、学生以系为单位,每队每项限报3人(接力限报1队),每人限报2项(接力除外);全能运动员限报1项(不得兼报单项,可兼报接力)。各单位报名不符合规定者,大会有权删减。
4、800米及其以下径赛项目为两个赛次(8人、队及以下的项目为一个赛次);4×400米接力、1500米及其以上项目均为一个赛次。
十、录取名次与计分办法
1、各单项分别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全能项目加倍计分;破校运会田径纪录加9分,破河北省大运会田径纪录加18分(包括全能单项破纪录);如在同一个项目比赛中多次破纪录,只加一次最高分。
2、报名在8人(队)及以下的项目,减2录取名次;报名不足3人(队)的项目不再进行比赛,大会将提前通知各有关单位,可更换参赛项目。报名却无故不参赛的单位,在相应组别代表队总分中,每人次扣10分。因伤病不能参赛的运动员,须经大会医疗机构检查证明,并经竞赛纪律审查委员会批准;检查费用由相关代表队负担。
3、比赛在塑胶场地进行,各参赛单位必须配备符合要求的比赛鞋及鞋钉、否则不准进场参赛。
4、对比赛舞弊者,取消该队员比赛资格,取消该队员所在系团体总分和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并通报批评。
5、团体奖:按各单位男、女运动员得分之和,取团体总分前三名;男子团体、女子团体各前三名。如遇积分相等,则以破省大学生或校运会纪录多少决定名次,多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则以第一名多少决定名次,依次类推。
6、个人奖:获单项前三名发物质奖。
7、体育道德风尚奖:四个参赛队。
8、破大运会和院纪录者另发奖。
十一、注意事项:
1、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9月27日前。领队教练会议在10月15日(星期二)
16:30体育教研室(体育看台210室)。
2、纸质报名表各系男女运动员各用一张
3、电子报名表必须使用提供的报名表,不得自己制表,男女使用同一个表格,男运动员在前。每人在所参加项目栏内填数字“1”,名字前注明运动员号码,号码一定按要求填写。接力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