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
(修订稿)
系列文件汇编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2006年1月18日
目录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聘任考核办法的意见 1
1、教学工作业绩分值的计算 1
2、科研业绩分值按照《奖励项目分值标准》执行 1
3、实验室人员的考核 1
4、带班分值的计算 1
5、指导新教师分值标准 1
6、学院成立学科、教学梯队 1
7、外聘返聘人员有关分值的计算 1
8、新教师在见习期间的考核 2
9、调节分值的分配 2
10、其它 2
岗位聘任及考核的基本原则 3
教学工作业绩分值计算办法 7
奖励项目分值标准 9
校内津贴标准及发放办法 12
专业技术岗基本上岗条件及考核标准 16
管理岗科员职级评聘标准及考核办法 23
教学科研责任岗上岗条件、岗位职责及权限 26
教学科研骨干岗上岗条件 30
副教授聘期科研、教改业绩考核办法 33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聘任考核办法的意见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依据学校文件精神、充分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具体的量化及考核办法,具体办法如下:
1、教学工作业绩分值的计算
继续按照《教学工作业绩分值计算办法》执行,取消教学质量系数(由于教学质量通过评选教学质量优秀奖的形式,学校予以一次性奖励,故不在此考虑)。
年业绩津贴=(年业绩总分-岗位基本分值)*每分金额。
当业绩分值为负时,年底从其津贴和工资中扣除。
2、科研业绩分值按照《奖励项目分值标准》执行
3、实验室人员的考核
实验员考核通过明确岗位职责、任务,不计算具体学时,根据其完成任务情况予以考核,实验室管理与建设业绩分值F = S/10000,S-当年实验室投入的设备费,以元为单位。
4、带班分值的计算
班主任、兼职辅导员的分值按每班每年50分标准执行,班主任和兼职辅导员一人带一个班,超过一个班每班按25分计算,专职辅导员超工作量部分每班按25分计算,原则上最多超标准工作量2个班。
5、指导新教师分值标准
指导一名新教师,给指导教师每年30分的业绩分值,一名指导教师一年指导一名新教师,要求指导教师为副教授以上,优先选聘骨干岗教师、上大合班(三个班级以上)课及有科研项目的教师。
6、学院成立学科、教学梯队
没进入学科、教学梯队的教师原则上不聘任副教授及以上岗位;其中,没进入学科梯队的教师原则上不聘任副教授及以上教学科研并重型和科研为主型岗位,没进入教学梯队的教师原则上不聘任副教授以上教学为主型岗位。
7、外聘返聘人员有关分值的计算
对于外聘返聘人员业绩分值计算办法,教学部分按外聘返聘人员讲课费计算办法发放讲课费,不计算分值,横向、纵向科研工作量可计算分值,但津贴从其科研经费中支出。
8、新教师在见习期间的考核
新教师除按学校要求下厂(实验室)、助课外,还要为指导教师助课、批改作业、助研。在见习期间,由其指导教师负责对新教师教学科研能力全面指导和培养。新教师见习期间的工作量考核标准由各单位自行确定,见习期结束由单位和指导教师共同对其考核,不考虑超工作量。
9、调节分值的分配
调节分值主要用于实验室、管理岗的调整、指导新教师分值、系主任、中心主任、学生党总支、党支部、工会等工作量以及其它未计算分值的各项工作。
10、其它
(1)聘任人员严格遵守各岗位对思想素质的要求,坚决贯彻执行学校以及上级有关规定,服从领导。
(2)学院、学校优秀获得者,聘任考核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校级优秀教案二、三等奖、科技工作者、课件等单项奖在聘任考核可以适当考虑。
(3)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会议(包括教研活动)不得少于3/4(不含进修等特殊情况),若少于3/4者下一年聘任降一档。
(4)发生教学事故者,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处理。
(5)对工程项目、产品推广项目、一般论文,当个人的业绩总分达不到岗位基本分值时,可以适当计算分值,但超出岗位基本分值的部分不计算超工作量津贴。各项给分的标准由学院具体确定,其中工程项目、产品推广项目按提成比例折合为横向科研计算分值,一般论文每篇不高于10分。
(6)实验技术人员岗、管理岗补贴根据学院超工作量津贴的具体情况考虑,由实验室、科室二次分配。
岗位聘任及考核的基本原则
一、岗位聘任
(一)基本原则
⒈分类指导、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
⒉在岗位聘任过程中,本着从事的工作与聘任的岗位相一致的原则,严格按岗位数量和相应岗位的上岗条件进行聘任。
(二)聘任分工及聘任程序
⒈聘任职责的划分
岗位聘任分为校级聘任和院级聘任。校级聘任的岗位有:教授岗、学科建设责任岗、基础课建设责任岗,其它专业技术正高级岗,科级及以上管理岗。其它岗位由学院聘任,特殊情况由学校审批。
⒉院级聘任程序
教学科研岗和其它专业技术岗:
⑴在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