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人力xx制度汇编
离职与人员流动管理
第一章总则
目的
为规范公司人力xx管理的内部流程,科学、合理、合法的对待员工离职及人员流动问题,有效的避免因此而给公司造成的法律风险,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范围
适用于xxxx集团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员工离职管理
员工离职区分
自请辞职:员工本人由于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
辞退:员工工作能力明显不适应本职工作需求,又不能在公司内部进行调配者,或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者。
自动离职: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而不到岗连续达3天者。
协商解除:双方任何一方提出,经双方协商就解除合同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后解除劳动关系。
终止劳动合同:法定或合同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关系自然结束。如合同期满不再续签、退休等。
离职通知期限:
非试用期的员工须提前30天通知综合管理部以解除劳动合同。
若有特殊情况者,公司酌情处理。
离职审批权限:
最终审批人离职人员
经理级(不含)以下人员
经理
总监、部门副总经理
总经理
所属部门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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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助理总裁/副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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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部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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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人力xx助理总裁/副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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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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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手续:
自请辞职:
员工须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申请并按规定填写《离职申请书》,经有审批权限的领导批准后,送交综合管理部。
综合管理部在收到《离职申请书》时,约见自请辞职人员进行离职面谈,对可挽留的优秀员工应尽力挽留,面谈结果形成《离职面谈记录》,并作为人员流动分析的依据。
自请辞职员工在获准离职后应办理工作事务移交并填写《工作交接单》和实物、财物等移交手续,由所属部门、财务资金部、综合管理部和资产管理部在《员工离司转单》签字后,由综合管理部办理离职薪资结算。
离职员工自离职之日起15天内,将社会保险、档案转出。逾期未来办理人事档案转移的,公司将其人事档案转移至员工户籍地社区。
辞退:部门负责人填写《辞退员工审批表》详细列明辞退的真实原因,经审批通过后,由综合管理部咨询劳动法专业人员的意见,并拟写《解除合同通知书》,并送达被辞退员工本人。被辞退员工的离职手续参照自请辞职员工离职手续第③④项办理相关手续。
自动离职: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而不到岗达3天者,公司向该员工发出因违反劳动纪律而《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予以违纪辞退,并冻结其档案及人事关系。待自动离职员工回司并参照自请辞职员工离职手续第③④项办理相关离司手续后,综合管理部人员方可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档案转移手续。
协商解除: 根据双方协商结果,参照自请辞职员工离职手续第③④项办理相关手续。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
负责合同管理的人员在劳动合同到期前40天向用人部门负责人发出《员工劳动合同期限通知书》,同时要求在收到通知书后最长5个工作日内就是否续签提出部门意见,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反馈《确认函》给综合管理部;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的劳动合同是否续签需经总裁确认。
《确认函》确定续签的,由人事人员至少提前30天向员工本人发出《劳动合同续签通知书》,并请员工明确个人意愿,填写回执;如员工同意续签,则按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续签,如员工不同意续签,则劳动合同到期自然终止,并参照自请辞职员工离职手续第③④项办理相关手续。
如公司确定不再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的,由人事人员拟制《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由部门负责人在合同到期前至少提前30天向员工本人递交《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劳动合同到期自然终止,并参照
自请辞职员工离职手续第③④项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后,由综合管理部为离职员工开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总监级(含)以上人员的离职管理纳入方正集团干部管理体系,参照方正集团相关文件办理。
总监(含)以上人员及公司关键岗位员工离职,综合管理部需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对其进行离职审计,在审计意见作出之前,综合管理部不得为员工出具离职证明或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审计结果综合管理部备案,存入员工内部档案。
第三章人员流动管理
人员流动
因工作需要员工由现工作部门流动至集团内公司或部门时,由员工调入及调出公司或部门负责人填写《员工流动报批表》,经批准后,综合管理部为员工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通知与手续办理
调岗人员经调入、调出公司或部门同意后,由双方公司或部门负责人填写《员工流动报批表》,写明变动部门、岗位、时间、变动方式及变动原因。
人员流动的审批权限参照本制度第五条离职审批权限。
审批完成后由综合管理部为员工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的人员流动参照xx集团《干部管理制度》执行;助理总裁及以上人员的流动参照方正集团干部管理规定执行。
人员流动资料由综合管理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