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水化学
第七章
养殖水体水质调控
黄甫
第一节  养殖水体水质调控的依据与原则
一、依据
通常是在了解水环境原有状况的基础上,按养殖对象所要求的温度、水色、盐度、酸碱度、营养盐等水质指标、化学成分种类与含量等给予相应的调控。
二、原则
水质调控的基本原则:应用经过调控的养殖用水进行养殖生产,能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并有利于环境保护,符合可持续发展的战略。
第二节  养殖水体水质调控
一、物理性状的调控
(1)水色与透明度
养殖用水不宜透彻见底,透明度通常应为25-40cm,要求符合生物习性,水绵不易繁殖。
水色和透明度主要由藻类和其它悬浮物质的多少来决定。
池塘中的藻类大量繁殖时,水色很浓,透明度低;但塘底的水草或丝状藻生长较多,消耗了水中的营养,使水质贫瘦,水质变清,透明度很高。
藻类的种类很多,不同的藻类呈现不同色泽:水体呈草绿色时,以绿藻为优势种;水体呈茶色时,以硅藻为优势种;水体呈黄绿色时,绿藻和硅藻混合生长;水体呈暗绿色时,可能以蓝藻为主;水体呈深褐色时,由甲藻、涡鞭毛藻组成。
草绿色
.
茶色
.
黄绿色
暗绿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