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公司业务部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
一、个人按揭贷款定义
二、个人按揭贷款分类
三、贷款对象及条件
四、授信方式、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及还款方式
五、贷款担保
六、贷款流程
七、贷款发放与偿还
八、贷后管理
目录
一、个人按揭贷款定义
按揭是英文“mortgage”(抵押)的音译,是指按揭人将房产的产权转让给提供贷款的银行作为还款保证,按揭人在还清贷款后,按揭受益人立即将所涉及的房产产权转让给按揭人的行为。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是指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城农商银行)用自有资金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房地产开发商建造的个人住房和商业用房的商业性贷款,是借款人、房地产开发商和贷款人三方进行的经办行为。
二、个人按揭贷款分类
个人房屋按揭贷款按照交易时间先后分为:一手房屋按揭贷款和二手房屋按揭贷款。
一手房屋是指首次进入流通领域进行交易的房屋,包括一手住房和一手商业用房。
二手房屋是指已取得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属证明,可在房屋二级市场上流通且未设定抵押权的房屋。根据房屋性质的不同,二手房屋可分为二手住房和二手商业用房。
(一)按照交易时间分类:
个人房屋按揭贷款按照用途分类分为:住房按揭贷款(含别墅、公寓)、商业用房按揭贷款、车库(位)按揭贷款。
住房按揭贷款:指我行向购买住宅、公寓或别墅的自然人发放的贷款。
车库(位)按揭贷款:指我行向购买独立产权的车库(位)的自然人发放的贷款。
商业用房按揭贷款:指我行向购买房屋产权明确为“商业用途/商住两用房”的商业用房和商住两用房的自然人发放的贷款。
(二)按照用途分类:
个人房屋按揭贷款按照经营类型分为:自营类贷款和公积金委托贷款。
公积金(组合)贷款在获得我行所属分(支)机构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开办资格后,在本规程范围内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
(三)按照经营类型分类:
三、贷款对象及条件:
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共同借款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然人以借款人的名义共同与我行建立的一笔借贷关系,共同借款人应为借款人进行连带责任担保。
1、个人房屋贷款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