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原州区公路管理段绩效工资考核
实施办法
(2 0 11年5月1日)
为进一步加强单位管理,强化激励机制,加强效能建设,
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绩效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引
导全段干部职工树立科学发展观,努力提高干部职工自身素
质和工作效率,争创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和谐型、廉
政型单位,圆满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整体推进我
段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积极推行绩效考核,实现工作业绩的过程管理、量化评价、考核到人,切实提高单位自身建设水平,努力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为原州三次者按旷工一工作日处理。
2、工作人员应严守工作纪律,勤奋工作,维护单位形
象。不得在上班期间玩扑克、打游戏、下棋、干私活、赌博、
酗酒、乱打乱闹、无事串门,单位不得无事留外人长时间逗
留,不准以放假理由带孩子上班等,发现一次批评教育,三
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绩效工资。
3、工作人员有事请假,一日内向股室负责人请假,二
日内向分管领导请假,三日以上向段长请假。股室负责人有
事须向段长请假。确因急事来不及请假的,事后应及时向股
室负责人或领导说明原因。事先不请假或擅自离岗办私事按
旷工处理。请假实行请假条制,不写请假条者一律按旷工处
理。工作人员请假期满后,应及时上班,并销假,确需续假
者,应提前请示批准,请假期满后不续假也不上班者,按旷
工处理。延长产假的职工不享受月度奖励性绩效工资。
4、办公室应建立严格的考勤登记,并印制统一的请假
条。各公路站于本月3 0日前报送考勤情况,经养护中心主
任签字,分管领导审签,报办公室汇总后送段长审批并进行
公示,考勤结果送财务股核算月度奖励性绩效工资。
5、段长和分管段长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工作人员到岗及
各公路站考勤制度执行情况。发现不在岗、不上路等情况按
单位相关制度处理。
6、当月旷工1个工作日;事假累计超过5个工作日;
病假累计超过l 0个工作日的,不发放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7、工作人员考勤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奖励
绩效工资当年被扣发3个月以上者,当年考核为不称职(不
合格)。
(二)、培训及其他考核
1、不参加区人事部门继续教育培训的不发奖励绩效工
资;不参加主管局、单位各项会议及培训的不发当月奖励绩
三次者按旷工一工作日处理。
2、工作人员应严守工作纪律,勤奋工作,维护单位形
象。不得在上班期间玩扑克、打游戏、下棋、干私活、赌博、
酗酒、乱打乱闹、无事串门,单位不得无事留外人长时间逗
留,不准以放假理由带孩子上班等,发现一次批评教育,三
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绩效工资。
3、工作人员有事请假,一日内向股室负责人请假,二
日内向分管领导请假,三日以上向段长请假。股室负责人有
事须向段长请假。确因急事来不及请假的,事后应及时向股
室负责人或领导说明原因。事先不请假或擅自离岗办私事按
旷工处理。请假实行请假条制,不写请假条者一律按旷工处
理。工作人员请假期满后,应及时上班,并销假,确需续假
者,应提前请示批准,请假期满后不续假也不上班者,按旷
工处理。延长产假的职工不享受月度奖励性绩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