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社保分局党课教育
党员的义务和权利
授课人:鲍翔
2012年9月
党员的义务和权利
党员义务是党对党员的基本要求,是党员条件的具体化。它规定了做一名合格党员的具体标准,阐明了党员应尽的责任。只有广大党员都能认真履行义务,才能保证党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的意志,使党成为坚强有力的战斗体。
(一)党员义务的内容
根据党章的规定,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1)认真学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6)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用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7)密切联系群众,
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8)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党章规定的这八条党员义务,集中反映了新的历史时期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很强的针对性,各项义务之间相互关联,具有严密的逻辑性。第一项是学习方面的要求,第二项和第三项属于政治方面的要求,第四项和第五项属于组织方面的要求,第六、七、八项属于思想作风和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要求。
党员义务的这些内容具有相对确定性,它是由党章加以规定的,修改权属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其他任何党的组织和个人均不得擅自更改党员义务内容。但这种确定性不是一成不变的,它是随着党的事业不断发展和形式任务的变化而日趋完善的。同时,党员义务属于义务性规范,党员必须遵照履行。对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党员义务的,党组织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进行严肃处置。党员义务的对象为全体党员,具有很强的约束力,这种约束力对每个党员是平等的,不论职务高低、党龄长短、贡献大小,都必须无一例外地履行。
(二)党员义务是党员应尽的责任
党是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高度统一的整体。党员个人必须遵循全党统一的规范,必须对党承担一定的责任,这种责任就是党员义务。党员履行义务就是对党承担责任。党员义务履行得怎么样,是衡量一个党员党性强不强,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好不好的重要标志。在新的历史时期,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首先,党员履行义务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需要。先进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生命所系、力量所在,要靠千千万万高素质党员来体现。党员义务,既是做一个共产党员的具体标准,也是衡量所有共产党员是否合格的重要尺度。有了这个尺度,党员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