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扬州市中小学数字化校园评估细则
(试行)
一、说明
1、本细则根据《扬州市中小学数字化校园评估标准》制订。
2、本细则采用二级指标制,A级指标有4项,B级指标有44项,总分值200分。
3、对照此评估细则,凡自评符合条件的学校,均可申报“扬州市数字化校园”。经评估验收,总分达170分以上的学校可被评为“扬州市数字化校园”。
4、评估验收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查看、查对核实、问卷调查、查阅资料、座谈了解等形式。
5、评估验收采用打分办法,各项指标在规定分值内由评估小组评议打分,不进行负扣分。
6、A1指标总分未达到45分或学校网络管理缺乏安全保障措施,造成校园网络安全事故的,不予评估验收。
二、评估总表
A级指标
分值
所占比例
A1基础环境建设
50
25%
A2教学应用水平
70
35%
A3管理应用水平
40
20%
A4保障工作措施
40
20%
三、评估细表(详见下表)
 
农村初中和乡镇中心小学数字化校园评估细则
A级
指标
B级指标
分值
评估细则
评估方法
A1
基础环境建设
B1、学校常规教学设备齐全,有适应教育教学需要的校园广播网及校园电视台。
6
建成校园广播网3分;
建成校园电视台3分。
查对核实
B2、学校建成校园网,并宽带接入教育城域网,信息点覆盖学校办公和教学等主要场所,服务器不少于2台。
7
建成100M及以上校园网4分;
信息点覆盖学校办公和教学等主要场所1分;
宽带接入教育城域网1分;
服务器不少于2台1分,少一台扣1分。
查对核实
B3、学校有计算机网络教室,信息技术教学做到一人一机,小学生机比(学生数与学生用计算机比例)达13∶1,初中生机比达11∶1;师机比(主要学科教师数与教师用计算机比例)达3∶1。
10
学校有单人单机计算机网络教室2分;
生机比达标4分,每低2个点扣1分;
师机比达标4分,每低1个点扣1分。
查对核实
B4、学校有教师用多媒体制作设备(含打印机、扫描仪、视频捕捉卡、数码相机或数码摄像机)小学不少于1套,初中不少于2套。
2
配备达标2分,少一套扣1分。
查对核实
B5、学校建有多媒体电子教室,并且小学每6个班拥有1套多媒体教学设备(含投影机、视频实物展示台及计算机等),初中每4个班拥有1套。
6
配备达标6分,少一套扣2分。
查对核实
B6、学校有符合省市统一标准的、具有一定开放性、扩展性并能彰显个性的数字化校园平台,实现教学、科研、管理及服务的信息化。有包括教学、教师人事管理和学生管理、教务管理、校产管理、财务管理、图书管理、课题管理、实验管理等软件。
13
有数字化校园平台5分;
有教师人事管理和学生管理、教务管理、校产管理、财务管理、图书管理、实验管理、后勤管理等软件8分,少一种软件扣2分。
查对核实
B7、学校加强个性化资源建设,整合优质资源,构建开放性的校本资源库(含案例、课件、试题、教学素材等),小学及初中资源容量达30GB以上(其中视频以外资源容量不少于20GB),并动态更新。
6
资源容量达30GB以上(其中视频以外资源容量不少于20GB)4分,;
资源组织结构可随教学需求动态调整,内容动态更新2分。
查对核实
A2
教学应用水平
B8、教师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备课。80%的教师(195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男教师,196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女教师)能利用相关教育资源和素材进行电子备课,并有每节课的电子教案。
3
80%规定年龄内的教师能进行电子备课并有每节新授课的电子教案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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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9、教师能在现代教育理念的科学指导下,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网络环境下的教学,优化教学设计,创新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率,实现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有机整合,使用计算机与网络进行教学并实现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有机整合的开课课时不低于学期总课时的20%。
4
20%的课时使用信息技术手段4分,低1%。
查对核实
B10、教师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对学生知识技能掌握情况进行检查反馈,对学生学习成绩实行计算机动态管理。
3
主要学科有教师利用数字化校园平台建立题库,并组卷对学生知识技能掌握情况进行网络测试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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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1、教师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开展教研活动,并积极开展校内外网上研讨交流。
3
利用网络资源开展教研,有计划、有活动、有记录,每学期不少于20次2分,;
积极开展校内外网上研讨交流,在校园网上有教研社区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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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2、教师在应用信息技术方面成果较多,积极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