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核电工程项目管理---前期
1)项目背景和历史
2)市场和该项目的生产能力
3)原材料投入(投人品的大致需要量,它们现有的和潜在的供应情况,以及对当地和国外的原材料投入的每年费用的租略估计),
4)厂址选择(包括对土地费用的估汁)
5)项目设计
6)运行的机构和管理费用
7)人力
8)制订实施时间安排
9)财务和经济评价
核电工程项目管理---前期
1)政治环境
2)经济环境
3)法律环境
4)自然条件
5)项目基础设施、场地周围交通运输、通讯
6)项目各参加者(合作者)的情况
7)其他方面:社会人文方面(项目所在地人的文化素质、当地风俗和禁忌、人口素质、周边组织(如居民、社团)对项目的需求、态度) 。项目所需的劳动力和管理人员状况,技术环境。
核电工程项目管理---前期
,除一般工程包括的内容外还包括:
1)评价拟建电厂的类型、规模和安全要求等。
2)投资机会分析、选择厂址或厂址评价
3)对建设该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科学的论证和多方案比较,报国家主管部门决策
核电工程项目管理---前期
营运单位提交
环境影响报告
环境保护
技术审评
国家环保局
环境影响
报告批准书
国务院有关
部门和地方
政府提出意见
核安全
技术审评
营运单位提交
申请书和
安全分析报告
核安全专家
委员会咨询
技术审评
结果
核安全监督
国家核安全局
颁发许可证
核电工程项目管理---前期
按核安全法规HAF001/01的规定,业主在核电厂的选址定点前,应向国家核安全管理当局提交《核电厂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有关厂址安全内容的文件。
主要内容有:
(1)厂址安全评价,包括评价依据、安全准则、厂址特征及其环境特征、核电厂对环境影响评价、外部事件评价、影响应急计划执行的厂址因素评价、结论等。
(2)职业安全与卫生,包括主要工艺过程和设备描述、安全设施的考虑与设计、生产过程中放射性危害的分析、工业卫生技术措施和医疗保健设施、专用投资预算及预期效果和评价,存在问题与建议等
核电工程项目管理---前期
(3)核事故应急方案,包括概述、核事故源项、核事故应急计划方案、核事故应急设施建设方案、执行应急计划的可行性、应急设施费用估算等。
国家核安全管理当局根据以上文件,重点审评影响核电厂设计基准的厂址条件、核电厂与环境的相互影响、采取应急措施的可行性,其目的是从安全方面确定核电厂与所选厂址之间的适宜性。
根据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国家发改委须在收到国家环保部门的《核电厂环境影响报告批准书》、国家核安全管理当局的《核电厂厂址选择审查意见》后,方可批准核电厂可行性研究报告。
核电工程项目管理---前期
按核安全法规HAF001/01的规定,业主应在厂址选定后,开始建造(通常指浇灌第一罐混凝土)前12个月,向国家核安全管理当局提交《核电厂建造申请书》,并附送核电厂《初步安全分析报告》。
国家核安全管理当局将组织有关单位或专家重点审评设计总原则和总体设计、设计与厂址的相容性、工艺系统、安全系统、事故安全分析、辐射防护、防火及安全保卫、质量保证、业主及供应商的资格和组织、初步试运行方案、在役检查的考虑、退役的考虑等。其目的是通过审评核电厂的设计原则,就核电厂建成后能否安全运行得出结论。
另一方面,国家环保局对业主提交的《环境影响报告(设计阶段)》进行审评,把批复意见送交国家核安全管理当局。
在完成上述程序后,国家核安全管理当局负责发放建造许可证。
核电工程项目管理---前期
按核安全法规HAF001/01的规定,业主应于核电机组向堆芯首次装入核燃料前12个月,向国家核安全管理当局提交《核电机组首次装料申请书》,并附送核电机组《最终安全分析报告》。
国家核安全管理当局将组织有关单位或专家重点审评核电机组各部分和各系统的最终设计、建成后的最终状态、质量保证大纲实施结果(记录)及役前检查结果、初步运行计划(包括运行工况、运行限值和条件以及运行质保大纲)、最终的事故安全分析、运行操作规程、运行组织及人员资格、调试大纲、辐射防护计划、应急计划等。通过审评确定核电厂是否按认可的设计建成,是否符合核安全法规要求,是否已达到要求的质量并有完整合格的质量保证记录。
另一方面,国家环保局对业主提交的《环境影响报告(装料阶段)》进行审评,把批复意见送交国家核安全管理当局。
在完成上述程序后,国家核安全管理当局负责发放首次装料批准书。
核电工程项目管理---前期
按核安全法规HAF001/01的规定,业主从核电机组首次达到满功率之日起,经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