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二章工程项目管理组织
工程项目管理组织主要包括二方面的问题:一是工程项目组织模式,即工程项目采用的承发包方式;二是具体工程项目的管理组织机构的建立、运行、调整,以及组织机构内职能的划分问题。
第一节工程项目组织模式
工程项目组织模式(anization Approach)由工程项目的特点、业主(项目法人)的管理能力和工程建设条件所决定。目前,国内外已形成多种工程项目管理模式,这些管理模式还在不断地得到创新和完善。下面介绍几种国内外常用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
一、传统的建筑师/工程师项目管理模式
传统的建筑师/工程师项目管理模式又称设计—招标—建造方式(Design—Bid—Build Method),这种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在国际上最为通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The Asian Development Bank,简称ADB)贷款项目和采用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ederation Internationale Des Ingenieurs-Conseils,法文,简称FIDIC )合同条件的国际工程项目均采用这种模式。在这种模式中,业主委托建筑师(Architect)/工程师(The Engineer 或 Consultant)进行前期的各项工作,如投资机会研究、可行性研究等,待项目评估立项后再进行设计。在设计阶段的后期进行施工招标的准备,随后通过招标选择施工承包商。在这种模式中,施工承包又可分为总包和分项直接承包。
施工总包是一种国际上最早出现,也是目前广泛采用的建设项目承包方式。它由项目业主(Owner)、监理工程师(The Engineer, Supervision Engineer)、总承包商(General Contractor)三个经济上独立的单位共同来完成工程的建设任务。
在这种模式下,业主首先委托或用招标的方式选择一个监理单位,双方并签有管理合同;然后监理单位的监理工程师协助业主进行整个施工项目发包的招标准备,编制招标文件,确定施工承包人,签订施工总包合同,并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对合同进行管理。
在施工总包中,业主只选择一个总承包商,要求总承包商用本身力量承担其中主体工程或其中一部分工程的施工任务。经业主同意,总承包商可以把一部分专业工程或子项工程分包给分包商(Sub-Contractor)。总承包商向业主承担整个工程的施工责任,并接受监理工程师的监督管理。而分包商和总承包商签订分包合同,与业主没有直接的经济关系。总承包商除组织好自身承担的施工任务外,还要负责协调各分包商的施工活动,起总协调和总监督的作用。
随着现代建设项目规模的扩大和技术复杂程度的提高,对施工组织、施工技术和施工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适应这种局面,一种管理型、智力密集型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应运而生。这种总承包商在承包的施工项目中自己承担的任务越来越少,而将其中大部分甚至全部施工任务分包给专业化程度高、装备好、技术精的专业型或劳务型的承包商,他自己主要从事施工中的协调和管理。施工总包的形式如图2
-1。
图2-1 施工总包示意图
分项直接承包是指业主将整个工程项目按子项工程或专业工程分期分批,以公开或邀请招标的方式,分别直接发包给承包商,每一子项工程或专业工程的发包均有发包合同。采用这种承包方式,每个直接承包的承包商对业主负责,并接受监理工程师的监督,经业主同意,直接承包的承包商也可进行分包。在这种模式下,业主根据工程规模的大小和专业的情况,可委托一家或几家监理单位对施工进行监督和管理。业主采用这种建设方式的优点在于可充分利用竞争机制,选择专业技术水平高的承包商承担相应专业项目的施工,从而取得提高质量、降低造价、缩短工期的效果。但和总承包制相比,业主的管理工作量会增大。
分项直接承包是目前我国大中型工程建设中广泛使用的一种建设管理模式,其形式如图2-2。
图2-2 分项直接发包示意图
二、设计―施工总包
在设计―施工总包中,总承包商既承担工程设计,又承担施工任务。他可能把一部分或全部设计任务分包给其它专业设计单位,也可能把一部分或全部施工任务分包给其它承包商,但他与业主签订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向业主负责整个项目的设计和施工。这种模式把设计和施工可紧密地结合在一起,能起到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和节省费用的作用,并使施工方面新技术结合到设计中去,也可加强设计施工的配合和设计施工的流水作业。但承包商既有设计职能,又有施工职能,使设计和施工不能相互制约和把关,这对监理工程师的监督和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浙江省石塘水电站工程就采用了这种建设模式,由设计单位实行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的组织形式如图2-3。
图2-3 设计―施工总承包示意图
三、工程项目总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