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凉州区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根据《武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武政发[2007]74号)精神,为确保全区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基本情况
凉州区位于甘肃省河西走廊东部,东邻内蒙古阿拉善左旗,南接天祝藏族自治县,西与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接壤,北与民勤县和永昌县毗邻。东西长约122公里,南北宽约90公里,,,分祁连山山地、走廊平原绿洲和腾格里沙漠三种地貌类型。区辖19个镇、18个乡、2个指挥部,共448个村, 万人。
二、第二次土地调查的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调查的目标:全面查清全区范围内的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建立和完善全区土地调查、土地统计和土地登记制度,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满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
(二)调查的主要任务:一是对全区范围内的土地进行实地调查和测绘,查清全区农村耕地等各类农用地、建设用地以及未利用土地的地类、权属、面积、分布和利用状况;二是开展基本农田状况调查,查清全区基本农田及其后备资源的数量、分布和利用状况,并对每一块基本农田上图、登记、造册;三是建设区级土地调查数据库,实现调查信息的互联共享。在调查的基础上,建立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登记、统计、及时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具体任务如下:
农村土地调查
农村土地调查是指对城市、建制镇以外的土地进行调查,是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重点任务,分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农村土地权属调查两部分。
(1)农村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以1:1万比例尺为主,按照统一的土地调查技术标准,以正射影像图为基础,实地调查城镇以外的每块土地的地类、位置、范围、面积、分布等利用状况,查清全区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农村居民点等各类土地的分布和利用现状。
(2)农村土地权属调查
主要是查清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公路、铁路、河流以及农、林、牧、渔场(含部队、劳改农场及使用的土地)等国有土地的使用权状况。充分利用土地调查成果,加快推进土地登记发证,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
2、基本农田调查
按照凉州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块)划定资料,将基本农田保护地块(区块)落实至土地利用现状图上,统计汇总出全区内基本农田的分布、面积、地类等状况,并登记上卡,造册。
3、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
按照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标准,对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土地权属数据和基本农田等数据进行管理,满足日常变更等业务需要;提供土地数据到地块的查询检索、统计汇总、分析输出、及时调用和定期备案等功能。另外,为上级数据库之间提供访问和调用接口,满足数据上传、接收、交换、备份、更新维护、日常应用等工作需要。
4、成果汇总
(1)数据汇总
在土地利用数据库的基础上,汇总各类土地利用数据以及基本农田和小城镇建设用地等数据,形成全区内的综合及专题调查汇总成果。
(2)图件编制
利用数据库管理和计算机辅助制图等技术,采用缩编等手段对全区土地调查图形数据进行整理缩编,编制出凉州区土地利用图件(集)和各种专题图件(集)等。
(3)成果分析
根据土地调查结果,结合相关资料信息,开展土地利用状况分析,对耕地、基本农田等各类土地的数量、分布、利用结构及其变化状况进行综合分析,评判土地利用的集约节约程度,预测变化趋势,为土地开发潜力挖掘,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提出建议。根据土地调查及分析结果,编制第二次土地调查报告。
为保持调查成果现势性,从2009年11月1日开始,进行每年一次的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对土地利用变化状况进行全面调查,及时汇总调查成果;建立及时监测系统,运用航空(天)遥感等高技术手段,定期对重点地区、重点地类进行变化监测,及时检查各地变更调查工作情况,并利用监测成果积极做好成果维护和应用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建立稳定的常设调查队伍,保障调查经费,进一步完善统一的土地调查、统计和登记制度。
三、制定方案的主要依据
(一)《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发[2006]38号);
(二)国务院《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总体方案》;
(三)《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省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甘政发[2007]28号);
(四)《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
(五)《武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通知》(武政发[2007]74号);
(六)《城镇地籍调查规程》;
(七)国土资源部《县(市)级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试行)》;
(九)《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四、资料情况
(一)原始资料
包括覆盖全省的不同比例尺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分类面积汇总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