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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办学水平评价方案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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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办学水平评价方案试行.doc

上传人:QQ岚 2012/6/21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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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办学水平评价方案试行.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十堰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办学水平评价方案(试行)
一、十堰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办学水平评价方案有关说明
1.《十堰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办学水平评价方案(试行)》(以下简称《评价方案》)以《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教高厅[2004]16号)、《湖北省属高等学校专业办学水平合格评价标准》(鄂教高[2001]25号)和《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专业剖析工作要点》为依据,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在指标体系的设计上,力求简洁明晰、突出重点。通过专业办学水平评价,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强化教学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之路,努力办出专业特色。
,并组成专家组进行评价。评价的方式是自评与抽评相结合。除没有毕业生的新专业外,所有专业每年自评或抽评一次。
、良好、合格、不合格种。凡被评价为优秀的专业须经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投票表决,2/3通过后学院予以确认。
(原特色专业)的评价工作由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组成专家组进行评价。评价结论为优秀的试点专业,由学院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学院“重点专业”称号,并自动获得申报省教学改革试点专业的资格,同时根据《关于印发<十堰职业技术学院”十一五”专业建设规划>的通知》(十职院发〔2006〕24号)文件精神进行奖励;评价结论为良好与合格的试点专业,不得享受有关待遇,继续进行试点工作;经评价为不合格的专业,取消试点专业资格。
(原重点专业)的评价工作由各系自评,其评价结果按第5条执行,其中评价结论为优秀的专业必须由学院专家组进行复评。
7. 本《评价方案》的解释权在教务处。
二、十堰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办学水平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估等级
A(优秀)
B(良好)
C(合格)
D(不合格)

专业设置和专业培养目标
产学合作

师资队伍
教学环境

教学改革与建设
教学环节
课程体系和结构
科目课程
4. 教学效果与学生就业
职业素质教育


特色或创新项目
说明:1. 表中11项二级指标中为黑体字的是重要指标,共7项。
2. 11个二级指标也称为“专业剖析11条”。
三、十堰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办学水平评价指标等级标准及内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主要
观测点
参考权重
等级标准
主要信息材料
C(合格)
A(优秀)
1.
专业建设指导思想

专业设置

专业设置有行业、社会背景和人才需求调查预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才市场需求;按规定程序申报,专业名称规范科学专业口径宽窄适当。
专业设置针对性、灵活性和适应性强,面向地区、行业急需和紧缺人才设置专业,并能以人才市场需求变化为导向时适调整专业结构,专业特色鲜明;按规定程序申报,专业名称规范科学,专业口径宽窄适当。
、企业人才需求现状分析及未来需求预测报告。


、能力、素质分解图表。

、行业联系的相关材料。





专业培养目标定位

参考有关科研、企事业单位意见确定专业培养目标定位,且定位基本准确,基本符合高职教育人才培养要求。
有关科研、企事业单位参与了专业培养目标的定位工作,且定位准确,符合高职教育人才培养要求。
知识、能力、素质规格要求

参考有关科研、企事业单位意见确定知识、能力、素质规格要求,且表述明确,针对的职业岗位(群)准确,可操作性强。
有关科研、企事业单位参加了知识、能力、素质规格要求的确定工作,且表述明确,针对的职业岗位(群)准确,可操作性强。

面向社会、行业进行技术培训

能面向社会、行业进行技术培训,并取得了一定实绩。
能主动面向社会、行业进行技术培训,并取得了显著实绩。

、成果鉴定报告。
(包括课题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