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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与2018年统计法规实施工作意见汇编
2018年统计法治工作要点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保障
(一)各级统计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统计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提高统计法治工作在绩效考核中的分值比重,把考核情况作为衡量部门、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二)省局开展统计工作问责办法的论证工作,完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纠错问责机制,各地配合做好调研工作。省辖市局根据本地区实际,尽快促成地方人大、政府出台与《省统计条例》配套的地方性法规或规章。
(三)省局出台统计资料发布管理办法、统计法律顾问制度等。各地要强化问题导向,研究制定统计调查管理、基层基础建设等方面的制度措施,以制度为基础,规范统计行为,防范法律风险。
(四)严格执行统计工作重要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集体讨论决定时,法制机构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五)省局拟规范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规定。各地要建立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监督、管理制度,及时向政府法制办和上级统计机构报送备案。
二、弘扬法治精神,营造良好环境
(六)省局制定全省统计法治宣传“七五”规划,各地要结合本地统计工作实际,制定“七五”统计普法规划并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省局着手编印统计普法宣传材料,各地要创新宣传方式、拓宽普法渠道、注重普法实效,采用多种形式开展“七五”普法工作。
(七)围绕中心工作开展统计普法宣传。结合全国农业普查广泛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为依法开展农业普查营造良好氛围。
(八)利用专业年定报工作布置会议、联网直报平台、省统计系统在线学台等宣传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加强日常普法宣传和统计重要时点普法宣传,组织策划好重要节日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多种途径,加大统计法治对外宣传力度。
(九)建立普法宣传工作情况报告制度,省辖市局每季度最后一天书面向省局报送本季度统计法治宣传具体实施情况。省局每半年反馈一次各地法治宣传工作情况,对统计法治宣传薄弱地区加大指导和检查力度。
(十)省局组织开展优秀统计普法作品评选活动。
三、运用多种手段,提高数据质量
(十一)围绕统计数据质量,制定实施本地年度统计监督检查计划。推广随机抽查,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加强对案件空白地区的检查指导。继续做好统计工作大检查工作。
(十二)推广权利义务告知、约谈问责、限期整改、回访等制度,采用多种方式开展行政指导工作。在“大统计”格局下,加大对部门统计工作行政指导力度。
(十三)健全统计违法行为举报受理机制,有违法线索的依法核实查处;对上级转交、督办和直接核查的案件,认真做好配合工作,依法依规处理到位。
(十四)强化科技在统计执法中的应用,运用联网直报平台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依法多措并举提高统计行政处罚简易程序适用率,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十五)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完善和规范统计法律文书;认真组织案卷评查。
(十六)认真做好农业普查执法检查,受理农普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举报,查办农普活动中的违法违纪案件。
(十七)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工作,按照谁产生、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对本级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进行梳理,依法有序推进本地“双公示”工作。
四、采取有力措施,夯实法治基础
(十八)要加强统计法治队伍建设,选拔一批优秀人才充实到专职统计法治工作岗位,逐步构建省、市、县三级协同、密切配合的统计法治人员队伍。省局对统计法治队伍建设薄弱市、县(市、区)进行督查指导。
(十九)强化对执法人员新法新规的培训,加强对统计执法检查证件的动态管理。省局举办新增统计执法检查员任职资格培训,重点对省辖市及县级专职法治人员进行培训。
(二十)省局修订统计法治工作考核办法,完善考核内容,改进考核方式,加大对重点难点工作以及创新创优工作的考核权重,充分发挥考核评比导向作用。
2018年统计法规实施工作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提升依法统计水平
全面推进依法统计,是统计部门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举措。
一是强化意识。统计人员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意识,要把《统计法》和《省统计管理条例》贯穿于统计工作的每一个环节。
二是加强领导。要切实加强对统计法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乡镇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推进统计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大统计法制保障力度,保证各项统计法制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是强化重点。XX年是全国第三次经济普查年,要把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与经济普查紧密结合,立足经济普查,服务经济普查。
二、加大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力度
统计普法宣传教育要以新《统计法》、新《省统计管理条例》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等为重点,围绕“四大工程”和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与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有机结合。
一是积极开展统计法“六进”活动。按照省市统计局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统计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六进”活动。
二是以“六五”普法规划为指导,继续加大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继续争取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党校主体班培训学习计划。
三是做好“三个结合”。结合台,突出抓好企业负责人、统计人员的统计普法宣传教育;结合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着力抓好乡镇政府、部门领导人的统计普法宣传教育;结合查处的典型案例,深化对全区统计系统干部的普法宣传教育,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统计。
四是营造氛围。充分利用第三次经济普查年,开展重大统计调查项目、实施重要统计改革等重大事件,以及“”全国法制宣传日、中国统计开放日和统计法律法规颁布日、修订日、实施日等重要时点,集中组织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掀起统计普法宣传教育高潮。
三、加大措施,夯实统计法规工作基础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近两年新上岗的人员,区统计局将邀请老师集中进行培训。尽快建立行政复议机构和落实行政复议人员,以确保行政复议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在已经运行的行政权力职权基础上,再认真梳理和审核机构编制行政权力,完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的编制和监察点风险点的设置,确保行政权力运行规范化、公开化。
三是加大对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监督,避免执法随意性和不公正性。
四是加强工作创新研究。针对统计改革发展出现的新问题,要以敢于创新的精神进行探索和研究。围绕“依法治统”和“四大工程”建设,创新统计法规工作理念、形式和方法,积极探索对社区基本单位名录库的管理模式,对统计代理机构的监管方法。
四、加强统计巡查
一是将统计巡查常态化,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
二是今年5月,是新《省统计管理条例》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颁布实施3周年,区统计局将组织力量,在5月以前对乡镇和部门就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统计巡查工作。
三是按照XX年“强基础、控红线、提质量、务实干”的统计工作思路,重点加大统计基础工作的巡查力度,以进一步加强统计规范化建设,强化统计保障,夯实统计基层基础。
五、强化统计执法监督
一是对重点部门和行业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
二是要积极配合省、市统计执法大检查。
三是要按照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和统计综合执法的要求,提高办案质量,并对所办案卷进行评查。
四是提高对统计行政复议工作的认识。要强化统计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确定专人、制订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
六、做好法规工作信息上报与交流工作
区内各统计调查对象要结合本部门、本系统工作要点安排,切实推进统计法规工作的有效开展,及时向区统计局或上级统计部门报送有关工作动态、简报、意见、总结等信息材料,以便扩大全区学习、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的影响力,使全区统计工作沿着法制轨道迈出坚实步伐。各乡镇、部门、企业全年上报关于学习、宣传、贯彻统计法制工作的资料不少于1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