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汉中市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根据《汉中市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汉政发[2007]52号)的要求,“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由市教育局、团市委担任牵头部门,市总工会、市科协、市委宣传部、市妇联、市人事局、市公安局、市科技局、市劳动保障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广电局等为责任单位。为做好该项行动的实施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的目标,落实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的任务和要求,大力推动学校科学教育的发展,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课内外科普教育活动,使未成年人对科学的兴趣明显提高,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有较大增强,努力培养具有较高科学素质的新一代汉中人。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把实施“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作为全面实施中小学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和重要途径,努力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制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科学教育的意见》。(市教育局)
(二)推进新科学课程的全面实施。
1、推进新科学课程的全面实施。检查落实中小学及幼儿园科学课程的设置和教学,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注重课程的综合性与连贯性;积极推广义务教育阶段综合性科学课程。落实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普及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资源能源、心理生理健康、安全避险等知识。加强“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和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的宣传教育。指导中小学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和“研究性学习”中设计安排科学教育专题,组织学生参与科技活动。发挥未成年人在家庭和社区科普宣传中对成年人的独特影响作用。(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团市委)
2、中小学开齐上足科学课程。根据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上足中小学科学课程综合性的科学课程。(市教育局)
3、加强科学实验教学。加强中小学实验室建设和综合实践活动基地建设,积极推进省颁“实验教学县”达标创建活动,使普通中小学有足够的实验室、实验仪器设备,所有学校都能按有关规定开足开全所有科学实验课。(市教育局)
4、根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精神,开展学龄前科学启蒙教育。实施好“做中学”项目。(市教育局、市科协、市妇联)
(三)大力开展课外科技教育活动。
5、大力开展中小学生科技竞赛活动。积极参加省上每年举办的“中小学生科技竞赛”、“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和“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等系列科普竞赛活动,着力培养中小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全市中小学提高科技教育水平。(市教育局、市科协、市科技局)
6、开展职业学校技能竞赛活动。举办职业学校技能大赛和技术创新大赛,努力培养职校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技能。(市劳动保障局、市教育局、市科协、市科技局)
7、组织科技工作者、中小学生开展“大手拉小手科技传播行动”。组织一批科技专家(或科学家)、科技辅导员进校园(科普基地),开展各种科普活动。中学开设“科学家(或科技专家)讲座”。有条件的幼儿园和小学要建立“少年科学院”,组织少年儿童参加各种适合其年龄特点和认知规律的科技活动。(市科协、市科技局、市教育局)
8、鼓励中小学校举办科普活动。利用班、团、队活动,在中小学广泛开展普及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资源能源、心理生理健康、安全避险知识和生活中的科学现象等各种科普知识。中小学普遍建立科技社团或科技兴趣小组,并正常开展活动。充分发挥电视、报刊杂志等媒体的宣传作用,办好旨在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的科普专题栏目。支持县区电视台、广播电台开设面向农村未成年人的科普专题节目。(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市科技局、市科协、团市委、市卫生局)
9、围绕《纲要》年度主题和对未成年人具有重要意义的主题开展宣传教育和科学调查体验活动。组织中小学生积极参加“科技之春”、“全国科技活动周”和“全国科普日”系列活动。(市科协、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教育局)
10、大力推进青少年宫、独立建制运行的青少年科技教育中心等公益学生校外专门活动场所的建设,尤其是加强青少年学生校外专门活动场所的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整合各种校外教育资源,建设、扶持和利用好博物馆、图书馆、科技馆、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发挥专项教育活动场所在科技教育等方面的优势,积极拓展为未成年人服务的功能,增强吸引力。(市教育局、团市委、市科协、市妇联)
(四)提高农村未成年人科学教育水平和质量。
11、加强科学教育资源建设。有条件的县区建立中小学科学教育网站,开发科学教育资源库,充分利用
“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对中小学生实施科学教育。(市教育局、市科协)
12、开展科普进农村学校系列活动。组织“快乐科学校园行”、“科普大篷车”和“流动科技馆”等多种形式的科普进农村学校活动,着力满足农村中小学生的科学知识需求,提高他们的科学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