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沙洋县矿业权核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序开展全省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59号)、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的通知》(鄂土资办文〔2008〕146号)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矿业权核查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鄂土资办文〔2008〕162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在省、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对全县范围内采矿权现状进行实地核查,核准矿业权实际范围,摸清矿业权分布现状及规律,及时发现核查中出现的问题,并建立矿业权核查数据库,为实现矿业权管理信息化、规范化、科学化提供基础支撑。
(二)具体目标
全县范围内2008年6月30日前设置的有效采矿权25处,其中:市级发证采矿权3处,县级发证采矿权22处。无探矿权核查任务,核查范围涉及两个镇:马良镇、沈集镇。
二、工作思路
(一)统一部署,分片负责
按照省厅提出的“统一组织领导、统一技术思路、统一核查方法、统一工作标准、统一进度安排”的“五统一”原则和分片负责原则,组织开展全县矿业权核查工作,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实施。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承担,按照矿业权分布特点,划分测区。以矿区为单元,采矿权为对象,统一标准,开展核查。
(二)核查调查,结合进行
采矿权核查与储量利用情况调查结合进行,同步开展,避免重复劳动,降低核查成本。
(三)突出重点,兼顾一般
在重点核实勘查作业区范围,勘查矿种与矿区范围,开采标高,主采矿种等重点核查内容的同时,兼顾调查了解矿业权人信息,勘查开采许可有效期,勘查投入、勘查方法、勘查工作量、查明资源储量、矿山采矿方法、设计生产能力、实际生产能力、回采率、贫化率、综合利用矿种和综合利用率等一般核查内容。
三、工作要求
(一)本次实地核查范围为2008年6月30日前设置的有效矿业权。
(二)以室内核实整理采矿权登记数据库的数据为基准数据,以矿区为实测核查区,以单个采矿权为基本核查单元。
(三)对重点核查内容,要通过现场实测进行核实。对一般核查内容,可通过现场查阅资料或询问矿业权人进行核查,凡以往登记发证时勘查作业区范围和矿区范围未进行过实地核定的,在本次核查中均需补做实地核定工作,对于已经作过现场实测(如矿山储量核查监测)的矿业权,如果实测工作符合本次矿业权实地核查技术要求,可直接使用和提交实测结果。
(四)室内核实整理中发现有交叉、重叠的采矿权以及监督管理中发现有越界开采行为的应重点核查。
(五)实地核查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在实测核查区内建立2—3个测量控制点,以此测量各种开拓工程分布坐标及开采标高。
(六)将实测的开拓工程分布范围投影到平面图上,与采矿许可证上标定的范围进行套合,形成开拓工程平面图,分析核实矿业权人实际活动范围。
(七)对于经过实地核查的矿业权内容,应该按照国土资源部的格式要求建立采矿权核查数据库,并对有问题的内容进行标注。
(八)对于矿业权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并做好记录。
(九)对于核查无误的露天采矿权,应按照法律规定设桩定界。
四、工作内容
(一)实地核查全县范围内的矿业权基本数据。
(二)核准矿业权空间实际分布范围,是否与法定许可范围一致。采矿权人实际范围是指采矿权人实施开采工程痕迹的位置,包括开拓工程和采掘工程。
(三)核查矿业权开采过程中的各相关数据,与登记库的数据进行对比。
(四)对于矿业权的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核实。
(五)对实地核查中发现的矿业权交叉、重叠等问题,应详细记录、分析原因。
(六)通过核查后的矿业权真实数据,建立采矿权核查数据库和空间数据库。
五、技术路线及步骤
我县采矿权实地核查工作分为四大块:核查准备、实地核查、检查验收、汇总综合。总的思路:首先摸清本辖区内所有采矿权的分布并收集相关资料,然后根据矿业权分布情况,将全县分为
六个测区,以测区为单位,制定测区矿业权核查实施方案,再按照方案进行控制测量,在控制测量的基础上,进行矿业权的具体实测,并对实测结果进行分析,形成最终成果,最后成果汇总验收。我县矿业权核查工作分为五个技术环节:核查准备、实地核查、自查、申请验收、汇总上报、技术流程见下图:
矿业权实地核查技术流程示意实地
核查
检查
验收
汇总
综合
机构组织、文件下发
编制总体方案
编制实施方案、案例分析等
资料收集整理
召开全县工作会议和培训会议
行政
部署
技术
准备
技术
核查
准备
确定测区实测方案
测区控制测量
坐标系转换,已有资料分析
矿业权信息实测、调查
对比核实与核查数据整理
露天采矿权设桩定界
全面
核查
技术
问题分析
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