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清镇市2011年通村油路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切实发挥好项目带动、投资拉动的重要作用,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协调发展。按照省和贵阳市实施整乡推进农村公路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2011年村级公路建设任务和技术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把项目推进与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紧紧围绕“转变作风、提高效率、服务基层、推动跨越”的主题,结合我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要求,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的原则,继续推进农村公路建设,使之成为改善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发展农村经济的坚实基础,
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
二、建设规模和实施单位
按照贵州省公路局黔路通〔2011〕12号和黔路通〔2011〕69号文件。(其中,一期项目四个,子项目20个,,安排在红枫湖镇;二期项目四个,,安排在麦格乡;三期项目一个,子项目3个,,安排在流长乡),项目实施单位为清镇市交通运输局。
三、组织保障
(一)全市农村公路建设由市农村公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成员由各有关单位、部门的有关负责人组成,负责决策、监督和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详见附件1)。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交通局,由市交通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抽调人员组成,负责项目相关事务协调、施工现场检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二)项目所属乡镇成立村公路建设和管养协调工作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按照市领导小组安排的责任目标,组织协助实施辖区内村公路建设改造项目,负责做好本辖区内新建项目的用地、拆迁和青苗补偿协调工作,负责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负责积极争取其他部门资金及“一事一议”项目参与村公路建设,确保村公路建设顺利实施。同时,负责本辖区内村公路的养护和管理工作,沿途村寨要制定村规民约,进一步提高村民的爱路护路意识,确保公路完好畅通。
四、工作职责
(一)市交通局作为项目业主,负责组织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发包等前期准备工作,负责项目的施工技术管理、审核工程进度、组织竣工验收、工程量审计和财务结算等方面的工作。
(二)市发改局负责项目的立项审批、协调上级主管部门落实项目建设所需相关手续,项目完成后参与初步验收,并配合将合格工程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市级验收。
(三)市财政局负责筹措本级财政匹配资金及时到位,加强上级资金专户监管,掌握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工程进度情况,按工程进度拨款。工程完成后参与初步验收,及时组织财务审核、结算。
(四)市审计局负责参与初步验收,对项目施工和资金使用进行监督和审计。
(五)市监察局负责对工程发包及相关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并及时指导和处理存在的问题。
(六)市国土局负责公路建设用地的统计协调,配合做好公路建设所需砂石点料场选点等手续的办理工作,配合乡镇做好土地协调工作和督促关闭完工项目的砂石点工作。
(七)市安监局配合做好工程施工的安全监管工作,配合做好公路建设所需砂石点料场选点等手续的办理工作。
(八)市公安局负责民爆物品的手续协调审批,严格民爆物品使用过程的监督管理,同时负责项目实施中的治安工作和处理群体性事件。
(九)市林业绿化局负责协助办理林地的征(占)地手续。
(十)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移民局等部门负责协调上级资金参与村公路的建设改造工作。
(十一)市经信局负责协调工程实施用油。
(十二)物资公司负责工程爆破和民爆物品使用安全,并加强管理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五、项目建设(实施)
(一)项目建设(实施)
2011年通村油路整乡推进项目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实施。为按时完成工程项目的建设目标,市交通运输局可将部分工程项目委托给项目所属乡镇进行实施。
(二)施工单位确定
根据贵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对清镇市2011年通村油路项目组织实施方案的批复》(筑交〔2011〕47号文件)精神:
1、路基工程:由乡镇组织公路沿线受益群众投工投劳建设,同时按照一路一档要求做好群众投工投劳建设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工作,并报市交通运输局备案。
2、路面工程: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施工单位实施路面工程,防护工程、安保工程等主体工程和附属设施。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发包,选择信誉好、组织能力强、有实力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三)合同签订
业主和施工单位需签订施工合同,同时签订廉政合同、安全合同、计划生育合同及民工工资支付承诺,并依据合同法及有关法规实施合同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由市监察局或执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