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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doc

上传人:syx126 2012/6/23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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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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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方案
 
国务院决定2010年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这次普查,是一项重大的时期重大的社会动员,是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是我国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完善人口、就业、教育等政策,促进科学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使社会各界和广大普查对象真正支持、参与、配合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按照国务院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09〕30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四川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社会宣传动员工作的通知》(川人普办字〔2010〕23号)精神,结合四川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
人口普查宣传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人口普查的中心工作,按照“围绕普查搞宣传,搞好宣传促普查”工作思路,明确宣传对象,突出宣传重点,密切协调公安、计生、民政、交通、教育、卫生、商务、工商、金融、通信、邮政等部门及行业所属企事业等单位,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作用,灵活运用设立
大型户外广告、开设宣传专栏、张贴省政府人口普查公告、宣传车贴、宣传画、悬挂标语条幅、发放致调查对象的一封信、开展人口普查“一堂课”教育、发送手机短信、制作电子宣传字幕、制作板报墙报、组织宣传车、开展咨询活动、组织群众文艺活动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2、工作目标
人口普查宣传工作目标是“家喻户晓、人人配合、不留死角”。通过宣传动员,使各级政府、各个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全力支持人口普查工作;使各级普查机构、全体普查工作人员依法开展人口普查工作;使广大普查对象积极配合人口普查,如实申报普查资料。
二、人口普查宣传工作组织领导
四川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工作由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和四川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和协调,四川省人口普查宣传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组织和管理工作。
各级要成立由党委宣传部、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共同组成的人口普查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地要根据人口普查工作总体要求,建立部门协调机制,明确责任,推动普查宣传动员工作向纵深发展。各级人口普查宣传机构要明确宣传定位,理清宣传思路,精炼宣传内容,按照人口普查工作安排及时启动宣传项目。各级人口普查机构要主动向本级宣传部门提出需要协调的宣传事项和报道内容,及时向新闻单位提供人口普查工作信息和相关资料。宣传部门要负责
组织和督促新闻单位切实认真开展人口普查宣传工作,确保各阶段宣传任务落到实处。各级人口普查机构要注重创新宣传形式,突出宣传针对性,切实提高宣传实效。
三、人口普查宣传工作总体安排
人口普查宣传动员工作贯穿人口普查全过程,各地要根据人口普查工作安排及媒体特点,紧密结合普查对象居住环境、生活习俗和活动范围,制定严密的宣传计划,安排有针对性的宣传内容和宣传形式。户口整顿和普查登记前一个月,要把经常性宣传与集中宣传结合起来,把媒体宣传和社会宣传结合起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声势浩大的人口普查宣传动员工作。各时段宣传动员内容如下:
1、普查准备阶段(2010年10月31日之前)
普查准备阶段以宣传《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内容为主线,集中宣传人口普查相关政策、基本知识和工作要求。这一阶段宣传动员工作的主要任务:一是制定宣传方案,召开宣传工作会议,部署宣传动员工作;二是组织对人口普查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三是编写宣传材料,制发人口普查宣传横幅、宣传画和宣传光盘等宣传物资;四是加强对人口普查政策法规的解读;五是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动员活动。
国务院发布《全国人口普查条例》以后,要集中开展对《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专题宣传。重点宣传人口普查中单位和个人的权利义务、普查资料保密规定、违法违纪处理规定等。要通过广泛深入宣传,切实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思想认识,加强对人口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促使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依法保证各级人口普查机构和普查工作人员独立调查、独立报告,不容许强令或者授意相关人员伪造篡改人口普查数据;教育全体普查工作人员恪守职业道德,坚持实事求是,以对党和国家、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反对和抵制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和被调查户的个人秘密,确保人口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号召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人口普查,充分认识如实申报人口普查资料是每个公民应尽义务,任何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拒绝或妨碍普查工作都是违法行为,都要受到相应的处罚。
2010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