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附件5
2009年饲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促进饲料业健康发展,确保饲料和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颁布10周年为契机,积极响应农业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的“保障饲料安全,促进健康养殖——饲料质量安全执法年”行动,开创我省饲料质量安全执法监管的新局面。根据农业部《2009年饲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和省畜牧水产局《湖南省2009年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方案》的部署及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安全、促发展为总目标,以查处在饲料中添加使用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为整治重点,以抓法制、抓监管、抓源头、抓队伍建设为手段,强化饲料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加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通过开展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在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中的各类违法行为,进一步提升我省饲料和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饲料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饲料质量水平稳步提高,饲料产品质量监测合格率比去年有所提高,杜绝在饲料产品中非法添加和使用瘦肉精、
三聚氰胺等违禁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饲料产品中瘦肉精检出率为零;确保不发生重大饲料质量安全事故和因饲料中有毒有害物质引发的中毒事件。
三、整治重点
1. 重点产品:饲料原料(特别是蛋白原料)、自配料和非蛋白氮及其类似物;三聚氰胺、瘦肉精、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镇静剂类、苏丹红、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
2. 重点单位: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和畜禽养殖场自配点(安全监测和专项检查中不合格企业作为监控的重点)。
3. 重点区域:饲料生产和蛋白饲料原料主产市县。
四、整治任务
(一)加大对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的查处打击力度。一是严厉查处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瘦肉精、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二是严厉打击养殖过程中添加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等违禁药品的违法行为;三是加大打击力度,对瘦肉精、三聚氰胺等大要案,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从重从快处理,不留死角。
(二)严格饲料生产经营企业的现场检查。检查率要达到100%,重点检查蛋白饲料原料、饲料添加剂、药物饲料添加剂的使用和经销情况,完善原料接收、检化验、生产、销售等项记录,严禁使用或经销无证、无标签的产品。
(三)扩大饲料产品的抽检范围和频率。按时完成国家和省里下达的安全监测计划(计划任务见后表),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查处力度,违法案件的查处率达到100%。
(四)加强饲料行政许可。提高企业准入门槛,强化对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饲料生产企业(特别是蛋白原料)的持证率达到100%。
(五)强化养殖环节自配饲料的监管。通过不定期的全面走访检查,重点查看饲料、蛋白原料,特别是添加剂和药物的使用情况。完善饲料、兽药使用记录,对生猪外调和养殖大县的重点养殖场(户)进行专项监控,严禁使用违禁药品和非法添加物。
(六)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饲料企业。坚决取缔无生产许可证(审查合格证、安全卫生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生产企业。
五、总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监管责任
各地饲料管理部门要按照农业部、省畜牧水产局的统一部署,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饲料执法年的组织领导,层层落实监管责任。省畜牧水产局成立以金球林副局长为组长,黄才高主任为副组长的饲料执法年领导小组,各地也要相应成立的领导小组,明确监管职责,落实活动方案,将整治任务分解到基层。省里将派出督查组,检查各地对方案的落实执行情况。
(二)细化方案,明确工作进度
各地饲料管理部门要根据总体方案,制定本地区详细的执法年工作方案,强化工作目标和任务、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部署、有活动、有检查验收、有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地请将方案于3月15日前报省饲料办。
(三)加强交流,及时报送情况
各地饲料管理部门从3月开始,每月12和27日前向省饲料执法年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汇总上报执法年检查、监测、宣传等工作季(年)统计表。各地要将检查和案件查处等有关情况认真填写,及时反映进展和成效。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要立即报告,及时处置。
(四)加强联动,形成整治合力
各地饲料管理部门在饲料质量安全监管上要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各部门具体负责,企业是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总体原则,与质监、工商、公安等部门搞好衔接,共同执法,形成整治合力。对跨省跨地区的案件,应及时向上级机关提供准确、翔实的信息,为多部门跨地区联合打击创造条件。
六、工作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2月底—3月中旬)
1、 2月底,成立全省饲料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排部署总体行动方案。
2、各市州饲料管理部门成立饲料执法年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本地区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