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392
文档名称: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pdf

格式:pdf   大小:2,049KB   页数:392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PDF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pdf

上传人:阳仔仔 2018/3/12 文件大小:2 M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pdf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第一章招股意向书及发行公告 1-1 招股意向书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190 号交银金融大厦南楼)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
招股意向书


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8 层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 12、15 层
财务顾问
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8 层
第一章招股意向书及发行公告 1-1 招股意向书
重大事项提示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本公司在境内进行本次 A 股发行。A 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
将在监管部门批准的前提下,在境外发行 H 股。本公司拟发行不超过 9 亿股 H 股。本
公司与 H 股主承销商将在考虑国内外投资者利益的情况下,根据订单需求和簿记建档,
依据届时资本市场的情况确定最终的 H 股发行价格,H 股发行价格将不低于本次 A 股
的发行价格。H 股发行完成后,境外投资者所持有的 A 股股份将在获得监管部门批准
后转换为 H 股,并且本公司将尽其全力促使该等转换得以完成。
自 1995 年起至 1999 年 6 月,由于当时市场利率普遍较高,本公司在此期间销售的
长期寿险产品有相对较高的定价利率。其后,由于中国国内市场的利率总体水平较低,
上述高定价利率寿险产品所获取的投资收益率低于其平均保证负债成本,形成“利差
损”,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了负面影响。如果本公司未来的投资收益率仍不能超过
高定价利率保单的平均保证负债成本,则上述寿险产品仍将继续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产
生负面影响。
本公司可能需要分别编制基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财务报告,
以满足可能的不同市场投资者的信息需求。两种会计准则存在一定差异,主要体现在保
费收入、给付及准备金,以及递延保单获得成本等会计处理。上述差异的存在导致了本
公司依照不同准则所编制的财务报告存在一定差异。两种会计准则所导致的差异预计仍
将继续存在。
本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前的滚存利润由发行上市后所有新老股东共享。
第一章招股意向书及发行公告 1-1 招股意向书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 股)招股意向书
(一)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 发行股数 10 亿股
(三) 每股面值每股人民币 元
(四) 每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元
(五) 预计发行日期 2007 年 12 月 14 日
(六)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七) 发行后总股本 7,700,000,000 股
(八) 联席保荐人(主承销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商)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九)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07 年 12 月 5 日
(十)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上交所上
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在刊登本招股意向书之前十二个月内新
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
增的股份,自本公司完成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得转让。
的承诺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宝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
公司和上海烟草(集团)公司承诺:自本公司A股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包括其控制的其他实体)
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上述承诺根据有关政策在本公司境外发行时实施国有股减持的操作除
外。
境外投资者承诺:自本公司A股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也不
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若本公司成功发行 H 股,且境外投资者持有
的股份成功转换为 H 股,则境外投资者所持 H 股股份的转让不受上述三
十六个月锁定期限制,但仍受限于境外投资者与本公司签署的相关协议
中所述锁定期之限制。
第一章招股意向书及发行公告 1-1 招股意向书
重要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
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