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北碚区人民法院审判庭办公楼设计方案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BBZC09-107
重庆市北碚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OO九年七月十七日
第一部分招标邀请函
重庆市北碚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北碚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采购任务,拟对北碚区人民法院审判庭办公楼设计方案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资格要求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BBZC09-107
2、项目内容概况:北碚区人民法院审判庭办公楼设计方案项目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9年7月21日—2009年8月4日(工作时间)
地点:重庆市北碚区政府采购中心(北碚区双元大道196号行政中心A108室)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和开标有关说明:
:2009年8月11日9点
:2009年8月11日9点
:重庆市北碚区行政中心1楼机关事务管理局会议室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不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有效足额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我中心恕不接受。
6、联络:
:秦先宁
电话:**********
: 龙倩彭凌
电话:68201300
第二部份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费用
一切与投标有关的费用,均由投标人自理。
二、投标资质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相关能力;
(4)具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必须具有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7)必须提供2006-2009年6月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
(8)注册资金1000万以上;
(9)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由招标项目书、投标人须知、招标有关内容及要求、商务条款及要求、投标文件格式组成。
2、北碚区政府采购中心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四、投标
1、踏勘现场及答疑
(1)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后,应对现场及周围环境踏勘,以便获取投标人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无论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经踏勘现场,对本投标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踏勘现场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建设单位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是建设单位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建设单位对投标人由此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
(3)采购中心将于2009年7月30日下午14:00举行答疑会,地点:北碚区行政中心1楼机关事务管理局会议室。请投标人务必准时参与,超过规定时间,采购中心将视为投标人已经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内容,不再作任何澄清。采购中心的书面答疑材料都将作为《招标文件》的合法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投标文件由以下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它包括:经济标(1),技术标(2)—(3),商务标(4)—(12)
(1)唱标报告;
(2)设计方案(不含效果图)及设计说明书(含缩图和估算书)由投标人自行设计封面,并加盖企业公章;
(3)设计效果图按要求制作,单位名称绘制在图的右下角;
(4)拟派往本招标项目负责人与专业设计人员情况表;
(5)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负责人简历;
(6)建设施工现场组织机构情况;
(7)详细售后服务内容(设计变更时间、设计后期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等);
(8)优惠承诺条款;
(9)投标函;
(10)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人身份证明;
(12)投标人资质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质量保证体系证书、2006-2009年6月类似项目的规划设计业绩合同)。
3、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正,于2009年8月4日以前以转帐形式
支付至指定账户。
户名:重庆市北碚区政府采购中心
帐号:50001093600050008970
开户行:建行北碚支行
(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投标保证金将予以没收。
A、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后,确定中标人以前撤回其投标。
B、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后,对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C、有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D、投标人被通知中标后,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中标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中标时规定的设计要求、商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