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附件一:
常州市职业学校校企合作办学工作督导评估细则(试行)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解读
主要观测点
评分标准
考核等级
A
C
A
B
C
D
一、
校企
合作
办学
组织
领导
(10分)
(3分)
1)学校领导班子具有校企合作办学的先进理念,思路清晰,工作扎实有效。学校具有推进和深化校企合作办学的政策措施,且实施效果较好。(3分)
该考核内容要求学校领导特别是校长把校企合作作为凸现职业教育特色和水平的根本途径,贯穿在整个办学过程中,落实到思想和行动上,采取积极可行的措施,保障校企合作办学落到实处。(考核年限为近三年,重点为近一年,下同。)
(1)学校“十一五”发展规划、三年主动发展规划。
(2)近三年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3)省、市教育及主管部门认定或确定交流的典型案例,如在省市调研检查等活动中对办学特色的评价,在市及以上会议交流的经验材料等。
(4)校长有关学校办学方面的论文、报告。
(5)学校有关推进校企合作办学的政策措施的文本。
理念先进、思路清晰、工作扎实,校企合作办学政策措施明确,实施效果较好。
有思考,有校企合作办学政策措施。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解读
主要观测点
评分标准
考核等级
A
C
A
B
C
D
(5分)
2)学校具有推进和深化校企合作办学的规划,在学校发展规划中将校企合作办学作为重要内容。学校具有校企合作办学年度工作计划,实施有成效。(3分)
该考核内容要求学校对校企合作办学工作进行长远规划,并按年度实施,不断拓展和深化校企合作办学内涵。
(1)学校校企合作办学的规划文本。
(2)近三年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3)年度工作中校企合作办学进展的主要亮点,如经验总结、成果实例、完成项目。
有校企合作办学的规划;校企合作办学年度工作要求明确,工作有亮点。
校企合作办学年度工作有要求。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解读
主要观测点
评分标准
考核等级
A
C
A
B
C
D
3)学校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办学研究,取得一定研究成果,对深化校企合作办学产生促进作用。(2分)
该考核内容要求学校开展校企合作办学研究,指导办学实践,提高校企合作办学的水平。
(1)学校有关校企合作办学方面的课题研究成果。
(2)学校部门或教师团队或骨干教师有关校企合作办学方面的论文。
有校企合作办学的研究课题和论文,研究成果(如模式、体制等)有实践指导意义。
有校企合作办学工作经验总结。
一、
校企
合作
办学
组织
领导
(10分)
(2分)
4)学校建立有紧密合作企业有关负责人参加的校企合作办学工作委员会,有校企合作办学管理机构和相应的管理人员、管理制度。每年定期召开校企合作办学工作委员会会议,研究实习就业基地建设和校企合作办学发展。(
该考核内容要求学校与企业建立沟通与合作平台,落实有关管理机构,为校企合作办学提供组织体制保障,并切实发挥校企合作办学工作委员会作用,解决校企合作办学实际问题。
(1)校企合作办学工作委员会名单。
(2)校企合作办学工作委员会章程。
(3)校企合作办学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名单(可挂靠学校有关职能部门)。
(4)校企合作办学管理制度。
(5)近三年校企合作办学工作委员会工作计划。
有校企合作办学工作委员会和合作办学管理机构,制度完善,能定期开展活动。
学校建立有紧密合作企业有关负责人参加的校企合作办学工作委员会;每年召开校企合作办学工作委员会会议一次。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解读
主要观测点
评分标准
考核等级
A
C
A
B
C
D
2分)
(6)近三年校企合作办学工作委员会会议记录、纪要及会议材料。
二、
共同
建立
实习
就业
基地
(26分)
(11分)
5)建立相对稳定的学习实习和就业基地(近三年),学校与企业签定实习基地协议,在企业挂牌,近三年每年安排实习学生人数一半以上,有一定数量的实习生在实习基地就业。(4分)
该考核内容要求学校按规范建立实习就业基地,并充分发挥基地在实习就业方面的骨干作用。
(1)校企双方签定的实习基地协议。
(2)实习基地企业牌额照片。
(3)近三年学生实习安排汇总表、实习计划和实施的原始材料。
(4)近三年学生就业情况汇总表(原始名单)。
校企双方签定实习基地协议,在企业挂牌,近三年每年安排实习学生人数一半以上,有一定数量的实习生在实习基地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