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我国现行的主要环境管理制度
环境管理
运用经济、法律、技术、行政、教育等手段,限制人类损害环境质量的行为。
环境管理不是管理自然环境本身,而是管理人的社会行为。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环境质量:是环境系统客观存在的一种本质属性,并能用定性和定量的方法加以描述的环境系统所处的状态。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可能影响环境的工程建设、开发活动和各种规划,预先进行调查、预测和评价,提出环境影响及防治方案的报告,经主管当局批准才能进行建设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适用范围:《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我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内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
分类管理: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登记表
报批和分级审批:要求30天内批复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空气污染指数:将常规监测的几种空气污染物浓度简化为单一的概念性指数值形式,并分级表征空气污染程度和空气质量状况。
我国空气污染指数所定项目:SO2、NO2和PM10
分级:
API 0~50,1级;API 51~100,2级:空气质量良好。
API 101~200,3级,轻度污染。
API 201~300,4级,中度污染。
API 大于300,5级,重度污染。
广州市2004年04月26日空气质量指数
监测点位
二氧化硫
二氧化氮
可吸入颗粒物
质量描述
西村
49
40
50
优
宝岗
42
39
61
良
吉祥路
39
37
52
良
体育东
57
36
61
良
麓湖
52
30
44
良
赤沙
51
35
69
良
黄埔大沙
77
49
72
良
番禺市桥
34
32
45
优
花都新华
59
43
65
良
广州市2003年12月23日空气质量指数
监测点位
二氧化硫
二氧化氮
可吸入颗粒物
质量描述
西村
70
155
136
轻度污染
宝岗
67
169
187
轻度污染
吉祥路
78
184
142
轻度污染
体育东
56
137
136
轻微污染
麓湖
63
105
127
轻微污染
赤沙
68
139
173
轻度污染
黄埔大沙
75
67
176
轻度污染
番禺市桥
87
150
176
轻度污染
花都新华
51
83
106
轻微污染
环境影响评价
单项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区域开发的环境影响评价
公共政策的环境影响评价
“三同时”制度
是指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以及区域开发建设项目的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设施以及综合利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制度
适用范围:
新、改、扩项目
技术改造项目
一切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的工程建设项目
确有经济效益的综合利用项目
环保行政部门应在一个月内在“验收申请报告”上签署意见
排污收费制度
是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向环境超过标准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征收超标准排污费,对向陆地水体排放污染物的还必须征收排污费,用于污染防治的制度。
范围:对污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放射性等5大类
排污费应按国家统一的收费标准征收,个别情况可作调整
收费计算方法:同一排污口排放两种以上污染物的,只按收费最高的一种计算
限期治理污染制度
是指对现已存在的危害环境的污染源,由法定机关作出决定,令其在一定期限内治理并达到规定要求的一整套措施
限期治理的对象:
位于特别保护区域内的超标排污的污染源
造成严重污染的污染源
限期治理的决定权:有关的人民政府
法律后果:加收超标排污费、罚款、停业、关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