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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出勤考核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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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出勤考核细则.doc

上传人:mh900965 2018/3/20 文件大小:2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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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出勤考核细则.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教师出勤考核细则
一、考勤内容
病事假、升旗仪式、课间操、上课、开会(集会、学习、培训),以及其他一切与学校工作有关的活动等。
二、出勤考核记录
1、由当天校务值周具体负责出勤记录,办公室每月汇总统计,接受全体教职工的监督。
2、学校要求全体教职工在工作日期间,按时在学校上班,上班时间没课的老师,要求在指定的办公室办公。
3、学校实行坐班制度(每天上午1--3节)。教师出勤考核情况每周公布一次;每月一评,纳入出勤奖;每期总评,纳入期末个人综合考核,基本分为100分。
三、请假手续
1、因事、病确需请假时,要办好请假审批手续,批准后方可离校,作为事假处理,遇有不可遇见的特殊情况,可事先电话请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2、凡能办理请假手续而不办理的作旷工处理。
四、考勤细则
   1、坐班、升旗、会议、集会、活动等缺席每次扣5分,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三次及三次以上每次加扣1分。
   2、教职工无论公、婚、丧、事假需自行调整好自己的课,若出现空堂
以旷课处理。  
(1)教师请假,需本人事先写假条,到校办签字备案后交给校务值周,请假期结束必须向批假领导销假,否则按旷工处理。不履行请假手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一天之内可直接到校办请假,超过一天需经校长批准,三天以上十五天以内的有中心学校校长批准)
(2)事假每天扣1分。(工作年限不满5年的,),特殊情况需超过规定期限的事假,需报请市教育局批准,超过规定期限的事假,每天扣10分。,病假在七天以上两月以内,中心学校校长批准;病假两月以上教育局批准。
(3)开学、考试、大型活动、临时安排的工作等无特重大活动期间无特殊情况不许请假,如需请假每天加扣1分。
(4)婚、丧、产假按相关规定执行。
 3、(产婚丧假除外),有旷工的,病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取消当期评优评先资格。


建南民族初级中学

二O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