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宁鲁石化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了加强宁鲁石化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员工和财产安全,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司的危险化学品液化石油气、原油、汽油、柴油、甲醇等构成重大危险源区域控制和管理。 
第三条  引用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 
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218-2009 
5、《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 
6、《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
第四条  术语 
1、危险化学品  dangerous chemicals 
具有易燃、易爆、有毒等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 
2、临界量  threshold quantity 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化学品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危险化学品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major hazard installations for dangerous chemicals 
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第五条  管理原则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因其自身具有的高风险性,历来都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为规范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有效防范事故风险,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职责。 
第六条  管理职责 
1、项目部是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理与监控责任主体,负责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制定应急预案,告知施工单位和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2、施工单位负责将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项目部安监部审批,保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必需的资源投入。 
2、项目经理对项目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全面负责。
3、安全监察部是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进行专项检查,组织重大危险源的评估工作。 
4、工程技术部是项目部设备设施类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设备设施类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涉及的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参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与评估工作。 
第七条 辨识与评估 
1、公司每年组织一次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普查和辨识,分类进行登记。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登记表见附录1。 
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普查、辨识范围主要包括危险物品贮罐区(贮罐)、库区(库)、生产场所(包括高压、高含硫、高危地区油气生产装置)。
 
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