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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1、目的:
为有效规范公司人事工作程序,促进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化、正规化,使人事工作有章可循,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人力资源管理。
3、职责: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起草编制、修改、下发。
4、员工及编制
各部室如需增补人员,应先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并填写《用人申请审批表》,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批。最后经总经理批准后,将用人申请表交人力资源部办理。
具体流程如下:
用人部门根据用人需求领取《用人申请审批表》填写用人申请表部门负责人签字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核总经理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做招聘备案
5、招聘管理
招聘分为内部招聘、外部招聘。内部招聘即当有岗位空缺时,公司内部发布招聘信息,在内部提拔合适人员。外部招聘即通过外部多种渠道发布招聘信息,在社会上招聘适合公司需要的人才。
招聘具体事宜依据人力资源部招聘管理规定执行。
,并发布招聘信息。
,对求职者提供的资料进行筛选,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用人部门决定是否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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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有下列情况者不得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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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不佳,或被公私营企业及机关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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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新员工报到入职
被录取人员,报到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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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部应引导新入职人员依程序办理下列工作:
,并将考勤的有关注意事项向新员工加以说明。
由人力资源部人员带领新进人员去财务部办理餐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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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试用及转正
新员工试用期为1--3个月,入职后5个工作日内为适应期,适应期内离职的不发放工资,试用期内离职的应提前7个工作日告知部门负责人,并填写《离职申请审批单》,经批准离职后,工作7个工作日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转正后辞职的应提前30个工作日填写《离职申请审批单》,经批准辞职后,工作30个工作日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对试用期内完全胜任本职工作,并且工作表现良好的,由本人提出转正申请,经批准后可提前转正。
试用期满,由员工本人提出转正申请,填写《转正审批表》,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依据新员工试用期的表现情况对其进行考核(《转正审批表》中的考核项总分
≥70分,予以转正,当考核项部分<70分时,不予以录用)。若态度良好、专业知识欠缺或技能不熟练就延长其试用期;否则,交由人力资源部实施辞退。试用期符合要求的,部门负责人在《转正申请审批表》上按程序进行签字。
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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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以上者,或累计旷工5天(含)以上者。
8、劳动合同管理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凡在公司工作的员工必须按公司规定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签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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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正后聘用的员工在接到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后2日内到人力资源部签订《劳动合同》。如因特殊原因不能2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应及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自动延长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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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前15日,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员工本人及用人部门,用人部门根据员工合同期内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继续聘用该员工,并将结果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根据双方续签劳动合同的意愿,通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在接到通知2日内到人力资源部签订劳动合同,逾期不签且未作说明,即视为自动离职。
员工劳动合同期满而原工作部门不同意续签,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员工本人,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合同关系终止;合同期满员工不愿意再在公司工作的,可按相关程序办理离职手续,劳动合同关系终止;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合同亦应终止。
人力资源部于合同终止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