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北海艺术设计职业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制度
为使学生公寓(以下简称公寓)有一个安全、宁静、整洁、有序的住宿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住宿制度
第一条入宿
学生凭学生证、录取通知书或身份证办理入住手续:
缴费(住宿费);
领取公寓安排通知单;
按指定宿舍及床位住宿;
第二条退宿
学****期满(毕业、转学、退学)按学院规定时间凭《离校审批表》到学生公寓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办理退宿手续。
退宿手续办理:
到所在公寓楼退床位,由公寓管理人员对学院配给个人的公物进行验收、签字;
到管理中心、财务科等部门结清相关费用;
到管理中心签证盖章;
离宿。
未结清住宿费、水电费、公物赔偿费等费用者,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第三条日常管理
缴纳住宿费是每个学生应尽的义务,应按时按规定缴纳。
每个宿舍设舍长一人,管理本宿舍一切内务(如安排卫生值日等)。
在学院需对宿舍布局作调整的情况下,学生应服从管理中心的调整。
入宿学生须按照指定的宿舍和床位住宿,未经公寓管理中心准许不得自行调换、私占、转让、出借床位等。凡以上违规者,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爱护公物。凡宿舍楼内配备的家具和房屋设备须倍加爱护,不得***搬动调换。凡有丢失者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钥匙管理。寝室钥匙由公寓管理中心统一供配,学生不得私自配钥匙或另加挂锁,不得将本室内钥匙借给非本室人员,否则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当事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文明住宿。学生要自觉遵守公寓纪律,舍区内禁止吸烟、酗酒、猜码、赌博、搓麻将、起哄、打架、打球、经商、张贴广告、烧煮东西;严禁存放酒瓶、刀、枪、棍等危险物品;严禁各种邢教、封建迷信活动和传播、观看***秽和不健康的音像制品、画报书刊;不准晚归、外宿、留宿他人及在自****休息时间大声喧哗或从事各种娱乐活动。严格遵守会客制度(上午11:00~12:30,下午16:30~20:30)
无特殊情况和充分理由,学生不得在外租房。
第二章作息制度
第四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作息制度:周一至周四、周日按时熄灯;周五、周六不熄灯。法定假日不限熄灯时间(不含法定假日结束当晚)。
第五条公寓大门开关时间:6:00开门、23:30关门。
第六条在休息时间内,不得大声喧哗、起哄、放音响;违者若不听劝阻,将予以严肃处理。
第七条晚归的学生必须凭证件登记后方可入楼。
第三章卫生管理制度
第八条宿舍应保持整齐、清洁,学生宿舍内由学生负责打扫。走廊、楼梯等公共场所由专职人员打扫。
第九条学生宿舍公共场所及学生寝室卫生要求:
地面(含床下)干净、无积灰、无痰迹、无纸悄果皮、无烟蒂。
墙面无污损、无涂写刻画、无蛛网灰尘、无球印和脚印。
门窗玻璃明亮、无积灰、无张贴。
厕所、盥洗室、沐浴室无垃圾、无积垢、无臭味,无蛛网、灰尘,无乱张贴、乱刻画。
衣柜、桌凳、床上用品、热水瓶、水杯、书籍、衣服、鞋等物按指定位置摆放整齐(被子叠放在靠窗一侧、枕头放在被子上),做到干净有序。
第十条学生应养成良好的卫生****惯,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抛果皮纸屑、不乱倒污水、不在门窗和墙面上张贴、刻画。讲究饮食和环境卫生。禁止在宿舍饲养动物。禁止从宿舍内向外、向下扔东西或泼水。
第十一条学生患传染病,要遵照医生诊断,按指定的地点住宿或回家休息。
第四章违纪处理制度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