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云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青少年组)足球
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
2014年8月 9日至13日在曲靖市举行。
二、参加单位
各州、市
三、竞赛项目
男子甲组、乙组。
四、参加办法
(一)以州、市为单位报名参赛。
(二)比赛为一次性报名,各队运动员报名单一经确认不得更改,未报足名额不得补报。
(三)各参赛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2人,医生1人,运动员20人(其中守门员不得少于2人)。
(四)获得预赛各组别前8名的队和运动员方可报名参加决赛。
五、运动员资格
(一)男子甲组(17岁-16岁年龄组)报名运动员应为1997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出生者。男子乙组(15岁以下年龄组)报名运动员应为1999年1月1日至以后出生者。
运动员资格的参赛规定严格按照《云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规程总则》和云南省体育局、云南省教育厅制订下发的《云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青少年组、大学组参赛运动员资格审查有关规定的通知》(云体发[2013]38号)文件要求和预赛规程的规定执行。
性别检查根据国际组织和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已代表外省注册的运动员不得参赛。
(五) 同一名运动员不得同时代表两个单位参加比赛,也不得代表一个单位参加两个不同组别的比赛。
(六) 各参赛单位必须为参赛运动员办理比赛意外伤害保险和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七)在纪律处罚期内的运动员不得报名参赛。
(八)凡带队参加比赛的教练员赛前必须需交验C级以上教练员执教资格证,并且当年教练员注册合格,否则不得带队参加比赛。
(九)云南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竞技体校正式在训的适龄运动员代表输送单位参加比赛。
六、竞赛办法
(一)比赛办法
1. 全部比赛采用赛会制。
。
(二)计分和决定名次办法
所有场次比赛都必须决出胜负;如在规定比赛时间结束时,比分仍为平局,则以互踢罚球点球方式决出胜负。
,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则在规定比赛时间内,依次根据以下条件排列名次:
(1)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3)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4)积分相等队在同一阶段比赛中净胜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5)积分相等队在同一阶段比赛中进球总数多者,名次列前;
(6)积分相等队在同一阶段比赛中获得红牌总数少者,名次列前;
(7)积分相等队在同一阶段比赛中获得黄牌总数少者,名次列前;
(8)如仍相等,以抽签形式决定名次。
七、竞赛规则及相关规定
(一)执行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
(二)执行最新修订的《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
(三)所有比赛场地均须为大会组委会检查合格后使用。
(四)使用符合要求的5号比赛用球。
(五)比赛时间
,必须严格按照组委会所安排的日程和规定的时间进行。
(上、下半时各45分钟),中场休息不得超过15分钟。
(六)比赛运动员
,必须严格按《比赛倒计时表》从已报名的20人报名单中确认符合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