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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市区户外广告、店招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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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市区户外广告、店招牌.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漳州市市区户外广告、店招牌
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4月12日
为实现漳州今后五年“城市面貌大变样,城市建设上台阶、城市内涵上品位”的建设目标,按照市容市貌整治工程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绿化条例》、《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福建省公路路政管理规定》、《城市容貌标准》(GB50449-2008)和《漳州市区户外广告和标志设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从2012年至2016年,分年、分批次开展户外广告、店招牌专项整治活动。
一、整治范围
市区东起江东桥高速出口,西至胜利西路与北环城路交叉口;南起漳州大桥,北至北环城路。重点对迎宾路、九龙大道、胜利路、南昌路、新浦路、水仙大街、腾飞路、丹霞路、元光路、新华路、延安路、大通北路等十二条主干道影响市容市貌的户外广告、店招牌、单位指示牌和公共宣传栏等设施进行整治。
二、目标任务
(一)2012年目标任务:拆除市区未经审批或逾期未续批等各类户外广告和标志;整治市区十二条主干道绿化带灯箱广告及沿街店招牌;重点拆除迎宾路、胜利路及市区主要十字路口重要节点影响市容市貌的高立柱、跨街、墙体、楼顶等广告设施,共计479处,面积14348平方米(详见附表);拆除胜利路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打造迎宾路、胜利路为市容市貌示范路、样榜路。
(二)三年(2012—2014年)目标任务:基本达到市区主干道无灯箱、F柱、高立柱、跨街等广告设施;墙体、楼顶等广告设施达到减量百分之五十以上;主次干道两侧店招牌整治工作基本完成。
(三)五年(2012—2016年)目标任务:基本达到市区主干道、人行道及绿化带无广告灯箱、F柱、高立柱、跨街等广告设施;墙体、楼顶无不符市容要求的广告设施;店招牌设置规范、有序、美观;市容市貌大变样,户外广告、店招牌设置样式、用材、亮化水平大提升。
三、实施步骤
采取整改与拆除,自拆与强拆、减量与提升相结合的方法,从2012年2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展开: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2年2月1日至3月31日)
重点对市区十二条主干道路两旁的店招牌进行调查摸底,确定拆除、整改对象,属整改的店招牌,为其设计效果图。完成对胜利路各类广告的调查摸底工作,确定拆除对象。拟制《整治实施方案》,制定相关法律文书。
(二)宣传发动、文书送达阶段(2012年4月1日至4月30日)
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市容环境、广告招牌管理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广泛介绍其他城市高档次、高品位的广告招牌设置情况及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取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充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努力争取业主配合,同时针对不同情况由联合审批的相关部门联合下发有关法律文书,劝导业主自行拆除或整改。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5月1日至11月30日)
由市城管执法局牵头,按照法定程序,对逾期未拆除或整改的户外广告、店招牌依法采取强制拆除措施。
(四)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对计划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核实验收,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组织再整治。同时对市中心其它道路实施再提高、再整治,争取超额完成任务,继续提升招牌广告设置水平,迎接市领导的检查验收。
四、组织领导
成立漳州市市区户外广告、店招牌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洪泰伟(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吴志民(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陈维福(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庄加瑞(市住建局副局长)
侯为福(市工商局副局长)
林亚安(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杨建西(市公路局副局长)
成员:张永金(市住建局城建科科长)
秦淳之(市工商局商广科科长)
游宪平(市公路局路政管理分局局长)
许育元(市公安局芗城交警大队大队长)
何艳水(市城管执法局一大队大队长)
郑建成(市城管执法局监察室主任)
曾志华(市城管执法局一大队副大队长)
五、措施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今后五年是漳州融入厦漳泉大都市区同城化建设的重大战略机遇期。抓好市容市貌整治,是今年实施“十大工程”建设之一,是迎接今年国家对我市进行全国卫生城市复核的需要,也是迎接2014年全省运动会在我市举行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重视此项工作,主管部门主管领导要亲自抓,职能部门要协力抓,高标准完成今年的整治任务。
(二)严把源头,从严审批。从今年起,城管、建设、工商等部门停止审批市区灯箱、F柱、跨街、墙体、楼顶等广告设施。对一些建筑物有预留广告位、围墙广告、LED显示屏的广告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