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
遴选优秀在学研究生
作为科研后续梯队培养人选协议书
合肥研究院人事教育处研究生部
根据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学科队伍建设及实际工作需要,确定遴选乙方为科研后续梯队培养人选,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遴选程序
乙方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或经举荐,甲方考核合格,可接收乙方为科研后续梯队培养人选。
二、遴选方式
遴选方式
定向培养
在职培养
高校遴选
二、甲方提供条件
1、定向培养。在学期间按研究生学籍管理,享受本单位同类在学研究生的助学金和奖学金,定向培养期间可比照同类在职人员享受岗位津贴和绩效奖励。
岗位津贴和绩效奖励数额为元/月。
2、在职培养。在职培养期间的待遇与同类在职人员相同,为鼓励在职培养研究生在学期间攻读学位,在编研究生在学期间一般不得参加研究院范围内的岗位竞聘。
3、高校遴选。在学期间享受元/月的贷学金资助。
三、乙方承担义务
定向培养研究生毕业后,留在所在部门工作,工作期限不得短于定向培养期限。
在职培养研究生毕业后,留在所在部门工作,工作期限不得短于定向培养期限。在学期间,需承担作为在职职工应该承担的义务。
高校遴选人员毕业后,需到研究院相关部门工作或考入研究院相关部门作为在学研究生,期限一般不短于3年。高校遴选人员在学期间有义务与研究院和相关部门保持联系。
四、违约责任
1、非遴选对象个人过失或接收部门课题解散,本单位违约,不得追回培养期间所有支付的费用。
2、遴选对象违约,需退回根据本办法规定的第二款甲方提供的所有个人待遇总和。
五、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六、附则
本协议由人事教育处代表甲方与乙方签定。本协议一式五份,乙方一份,研究室(中心)领导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