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①
一、 业务目标
1 经营目标
保证货款回笼,加快资金周转,减少坏账损失。
2 财务目标
真实、准确、完整核算应收款项。
3 合规目标
应收款项管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股份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二、 业务风险
1 经营风险
未能按时足额收回资金,形成坏账。
2 财务风险
未能真实、准确、完整的核算应收款项。
3 合规风险
应收款项管理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股份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受到处罚。
①本流程应收款项是指各分(子)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销售产品、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账款,采购设备物资、原辅料和接受劳务形成的预付款项,以及在非购销业务中因暂付或垫付款项形成的其他应收款等。
三、 业务流程步骤与控制点
1 应收款项管理
应收款项管理由分(子)公司经理负责,财务、营销、物资采购等业务部门进行日常管理。
分(子)公司设专人负责应收款项的管理,每笔应收款项清收的责任人为业务批准人、合同签订人和业务经办人。
对于赊销业务,必须根据客户的信用等级,按照法律事务部审定的销售合同标准文本拟定销售合同,经分(子)公司营销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合同签订人按规定权限与客户签订合同,同时签署《货款回笼责任书》(单笔或汇总),方能开具提货单和发票。
各级业务部门对于其他应收、预付款项,必须与有关责任人签署其他应收、预付款回笼责任书,财务部门方可办理对外付款手续。
2 应收款项的审核和记账
对于中国石化系统内部单位之间,纳入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统一结算的购销商品,严格按股份公司内部统一结算规定办理;未纳入财务公司统一结算的购销商品,按双方协议办理结算。
财务部门审核由业务部门提交的发票等有关凭证后,按照股份公司内部会计制度进行账务处理,会计凭证须由不相容岗位人员稽核。
对中国石化系统外赊销商品和预付货款,相关部门须动态审核客户信用等级,制定或调整信用政策经分(子)公司经理签字批准。非购销业务中形成的其他应收款须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批准。
3 应收款项清账和核对
【ERP】分(子)公司财务部门对应收款项应及时清账,月结前进行往来清账,对未清项进行分析处理。
股份公司、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内部的往来单位或个人当月动态变化的应收款项由财务部门组织业务部门每月对账,对账结果须经对方签字或盖章,编制对账差异调节表。
对企业之间100万元以上的对账差异1个月以上未处理的,其他对账差异3个月以上未处理的,须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确保应收款项核算准确。
外部单位或个人当月动态变化的应收款项由财务部门组织业务部门每月对账,并取得对方书面确认依据(询证函须签字或盖章);对于长期无动态部分至少每半年组织对账确认。无论采用何种对账方式,都要保存对对账时间、对账人员、对账方式、债权金额等事项的记录。编制对账差异调节表,经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及时调整差异。
无法取得对方书面对账依据的,应将对账详细情况整理记录,经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4 账龄分析
财务部门每月编制应收款项账龄分析表,由业务部门对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进行分析。
5 催收欠款
分(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