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12·4”宪法宣传日“宪法宣誓”活动组织工作方案
“12·4”宪法宣传日“宪法宣誓”活动组织工作方案
根据区工委法治xx建设领导小组、市人大常委会xx区工作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区基层社区法治宣传日主题活动的通知》(洪法联字[20**]6号)有关要求,为认真组织好“12·4”宪法宣传日“宪法宣誓”活动,特制定组织工作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弘扬宪法精神,坚持依宪治国。
二、主办单位中共xx区工委法治xx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xx市人大常委会xx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三、活动时间20**年12月2日(星期五)上午10:00四、主办地点xx人民法院会议室五、出席领导六、宣誓仪式(一)区管委工作部门负责人宪法宣誓。监誓人:区人大工委主任同志领誓人:区管委办主任同志宣誓人:朱光强、付强、潘小平、倪仁常、申刚、唐林波、潘勇、佘志军、范洪、漆齐宗、申海兵、黄福元、何友君、刘勇、刘博文、王承当、邓雄、唐瑾、杨志辉、明芙蓉、王建平、罗建洪、苏立新。具体要求:监誓人、领誓人、宣誓人一律要求着深蓝色西装套装、白衬衣,寄红色领带。宣誓人按以上名单每5人一排,共4排整齐列队进行宣誓。
(二)、区法院审判员宪法宣誓。监誓人:区人民法院院长杨荣同志领誓人: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邓建国同志宣誓人:蒲照耀、朱亦平、于国军、蒋永富、王孝忠、王建明、钟鸣、周雄、刘应、刘叶群、王媛、刘志刚、唐波、朱长安、向同任、李军康、朱彩红、杨怀、沈召干。具体要求:监誓人、领誓人、宣誓人一律要求着法官制服、白衬衣,寄红色领带。宣誓人按以上名单每5人一排,共4
排整齐列队进行宣誓。(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宪法宣誓。监誓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彭海波同志领誓人: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赵东吾同志宣誓人:吴传祥、肖希海、张庭辉、向继忠、何静、周世贵、沈年华、吴芳、许名章、范佑洪、易哲旭、陈毅生、朱捷、张永平、尹灵小玉、谢琴、王俊。具体要求:监誓人、领誓人、宣誓人一律要求着检察官制服、白衬衣,寄红色领带。宣誓人按以上名单每5人一排,共4排整齐列队进行宣誓。
七、宣誓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