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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公路修路协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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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公路修路协议.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村级公路修路协议
篇一:修路协议书
修路协议书
甲方:龙市镇崇佛村x社
乙方:龙市镇三块碑村x社
为适应经济发展,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要致富先修路和发展农村经济,使农民增收致富,实现村村通公路。龙市镇崇佛村x社因修建乡村公路需经过三块碑村x社、x社。本着村民“一事一议”制度,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崇佛村村委会、三块碑村村委会以及甲乙双方群众共同协商,决定协议如下:
一、从三块碑村三队至十二队,十二队黄发树门前至崇佛村一社李家湾xx门前砖房子大坝子止,修建一条路基6米宽的毛基公路。
二、占用三块碑十二社土地采用1:2的置换方式置换土地,共占用三块碑村十二(来自::村级公路修路协议)社xxx田土面积共计xx亩,崇佛村一社用xx耕种的方田与其置换。
三、崇佛一社付三块碑村十二社合伙费xx元。
四、如崇佛一社以外的村社要搭建公路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修建。
五、如崇佛一社有重车拉东西把三块碑村公路损坏应由崇佛x社处理维修。
甲方:龙市镇崇佛村x社乙方:龙市镇三块碑村x社、x社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鉴证方:龙市镇崇佛村村委会鉴证方:龙市镇三块碑村村委会
年月日年月日
篇二: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合同书
通榆县开通镇黎明村2015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施工合同
甲方:通榆县开通镇黎明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营口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职责,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前哈拉干吐-前好力堡村屯通水泥路工程
2、工程地点:开通镇黎明村
3、工程性质:新建
4、工程建设内容:工程路线全长5公里,。路基宽度9米;面层为20CM水泥砼,基层为15CM厚砾石土。
第二条工程期限
1、工程开工日期为2015年7月2日,主体工程竣工日期2015年9月20日。
2、全部工程10月30日前完工经验收合格,交付甲方。
第三条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为大包,即乙方承担机械设备、人工及材料。,,临时上土费用2500元,总工程造价225万元。
第四条双方责任
甲方负责:
1、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供料场地,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负责公路建设占地补偿及其他费用,保证乙方正常施工。
3、甲方负责工程质量监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质量检测及工程验收。
乙方负责:
1、乙方必须按施工图设计完成全部工程量。
2、乙方负责整个工程技术、施工及所用人工、材料、机械设备,保证在规定期限内保证质量完成工程建设。
3、乙方负责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如出现施工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4、乙方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若甲方发现乙方施工过程中使用材料或施工工艺不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必须立即整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五条工程拨款与结算
1、工程全部完工并验收合格后,国家政策资金到位后由由甲方领取交付乙方(,计67万;扶贫资金每公里12万元,计60万元;2014年修路滞留款30万元)。剩余工程款68万元,甲方负责争取修路专项资金,到位后给付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