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附件1:
农村敬老院建设标准
(征求意见稿)
《农村敬老院建设标准》编制组
二零一五年六月
目录
总则……………………………………………………………………………(3)
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8)
选址及规划布局…………………………………………………………………(12)
房屋建筑面积指标及用房面积分配……………………………………………(14)
建筑与设备………………………………………………………………………(18)
配套设施…………………………………………………………………………(25)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26)
附录一农村敬老院用房详表
附录二农村敬老院主要名词解释
附录三农村敬老院配套设施详表
本建设标准用词和用语说明…………………………………………………………………(3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与规范全国农村敬老院的建设,提高工程项目决策和建设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推进我国农村五保供养及农村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制定本建设标准。
【条文说明】
本条阐明制定本建设标准的目的和意义。
我国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始于20世纪50年代,是我国一项传统的农村社会救助制度。1956年出台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提出要保障老弱孤寡残社员的吃、穿、烧(燃料)、教、葬。自此,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初具雏形。
农村五保供养分为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两种形式。农村敬老院则是承担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提供吃、穿、住、医、葬(教)等方面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的集中供养照料的主体服务机构。
当前,我国正经历快速的城乡人口老龄化阶段。到2020年,,老龄化水平达到18%。以满足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为目标,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多方参与、统筹规划,在“十二五”期间,初步建立起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协调,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让老年人安享晚年,共享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以来的社会经济发展成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是农村社会的弱势群体。截止到2013年底,,,%。据测算,到2020年,我国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预期数量将衰减到502万,%,与目前的比例基本持平;到2025年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预期数量将衰减到478万人,%。随着城乡养老方式观念的逐渐转变以及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农村敬老院环境条件和管理方式的不断改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中要求集中供养的比例将逐渐上升;但同时分散供养的水平也在不断上升,总体上分散供养水平与集中供养率是一个成反比的趋势;再加上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全国农村人口正在逐渐减少;届时集中供养需求比例将稳定在一个平衡值上面,这个平衡值约为60%。因此,未来五至十年,将是一个减少全均集中供养率之间极差的一个过程。
党中央和国务院历来十分重视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照料工作和农村敬老院的建设,各级地方政府正在逐年加大用于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专项财政补贴,中央财政也在逐年增加对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方面的专项资金投入。截至到2013年底,全国累计共建设有农村敬老院约3万所,床位272万张,建筑面积5180多万平方米。但是,由于历史欠账和我差异等多方面原因,一些地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集中供养能力差、农村敬老院的建设严重滞后,散居五保供养对象住房破旧等问题还相当突出。据统计,北京、上海等少数发达地区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床位数已经远远超过了当地五保集中供养人数,农村敬老院除接受五保供养对象外,还有较大能力向社会开放;截至2014年底,,,%。按照我国2020至2025年的集中供养需求比例60%测算,还有40万张左右的农村五保供养床位缺口。同时,长期以来全国各地农村敬老院建设方式多样,建设规模、服务内容、设备配置等方面标准不统一,布局不合理,相互之间差距较大,难以实现标准化、规范化服务。
加快农村五保供养机构建设,提高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首先要改善农村敬老院设施条件,进一步加大对农村敬老院投资建设力度。与此同时,要理顺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