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县国土资源局财务管理制度
县国土资源局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会计法》、《预算法》以及《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县国土资源局系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县国土资源局及直属单位的财务活动,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财务规章制度;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筹集资金,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
(一)合理编制本单位年度部门预算和财务收支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统筹安排、节约使用各项资金,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和各项业务必需开支的资金需要;(二)定期编制财务报告,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本单位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三)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财务活动进行有效控制和监督;(四)加强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五)接受各方面监督、保证资金安全规范运行。
第五条全局系统的财务管理活动在局行政领导下,由局财务股统一管理。经局长授权,分管财务的局领导可代其审批。
第二章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第六条部门预决算和年度收支计划管理规定1、部门预决算:财务股根据有关规定,汇总编制年度部门预决算,经党组会集体研究后报局长签批;2、年度收支计划:财务股根据
有关规定和事业发展实际情况,编制年度收支计划,经党组会集体研究后报局长签批。
第七条人员经费管理规定1、工资、补助工资、津、补贴;按照国家、省、市人事(劳动)和财政部门及有关部、委、局联合行文所规定标准,政工股核定标准,财务股落实资金渠道,报分管财务局领导审批;2、奖金:按有关规定,政工股制订方案,财务股落实资金渠道,报分管财务局领导审批;3、福利费:按有关规定,办公室制订方案,财务股落实资金渠道,报分管财务局领导审批;
4、社会保障费:财务股按国家规定标准计提、缴纳;5、临时工工资:政工股制订年度临时用工计划报局长审批后,统一办理劳动用工手续,核定工资标准;财务股落实资金渠道,报分管财务局领导审批,据实编制工资表发放。
第八条购置费管理规定所有采购项目统一由办公室实施。凡已纳入政府采购目录,达到规定标准的采购项目,办公室按照政府采购的规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