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厦门市个人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的房屋权属清楚。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务,概由甲方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厦门市个人房屋租赁合同样本出租方(甲方):陈**承租方(乙方):联系电话:189***39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35****53身份证号码:出租之物业座落于厦门市思明区嘉禾路,建筑面积0㎡,室内设备及装饰包括1台厦华液晶电视、1台空调、1台冰箱、1个热水器、1张床、1个整体衣柜、1个机顶盒、一个梳妆台、1台洗衣机、1台吸油烟机、1套沙发、两张桌子。合同签订之日的电表底数,水表底数,煤气表底数M3。
一、租赁用途为住宅之用,不得擅自另作别用。
二、租赁期限:从20**年月日至2017年月日止。
三、租金:每月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付款方式为每季度付,每期交租应提前柒天付清。
四、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向甲方交付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作为押金,到合同期满,且乙方交清租赁期间应交的一切费用后,甲方应将押金无息退还乙方。
五、租赁期间,乙方应负责交付水电费、煤气费、管理费、有线电视费等房屋产生的费用:六、租赁期间如有拖欠租金,甲方可每日按拖欠租金的5%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或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有权追回所欠租金及滞纳金。
七、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用途及结构,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备损坏,应负责恢复房屋原状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八、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所租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满,乙方需按时将房屋原状归还甲方。乙方需续租,须提前壹个月与甲方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如乙方未续租又逾期不归还房屋,甲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搬离,并向乙方收取壹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九、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标准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否则应赔偿乙方由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十、租凭期间,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一方如有正当理由要求解除合同,须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后方可解除合同,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向对方支付壹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赔偿金。
十一、乙方不得在所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如有发现按违约论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乙方所缴纳的押金作为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