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广西公车改革方案开始实行
经广西自治区党委、政府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以及《自治区本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正式印发实施,车改将按照先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后企业和事业单位的顺序,分级分类推进,改革后全区总体和自治区本级节支率要达到7%,市县总体要有节支。
按照改革要求,将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应急、机要通信、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改革后,将进一步压缩执法执勤车辆范围,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严格限制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岗位,以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一律不得配备。全区在满足节支率要求的前提下,保留的执法执勤用车比例,以现有编制数测算,按自治区本级不超过40%、市本级不超过60%、县(市、区)、乡(镇)不超过70%的标准执行。确因工作需要超过此比例保留执法执勤用车的,最多保留1辆车,每年按5万元扣减公务交通补贴;保留车辆比例超过90%的,不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按照节约成本、保障公务的要求,将制定公务交通补贴管理措施,合理确定各职级工作人员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按国家关于边疆民族地区交通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50%的规定,自治区本级机关公务交通补贴分为4个档次,具体标准为:厅级每人每月1950元,处级每人每月1200元,科级每人每月750元,科员及以下每人每月650元。各市、县(市、区)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层次,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适当细化,适度拉开档次,层次划分不得少于4级。同一市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各市与自治区本级的补贴标准差距不得超过20%。各参改单位车辆封存停驶并验收合格后,可以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按照总体目标,广西自治区本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于2015年12月底前完成,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待国家出台有关政策后按规定执行。
篇二:
2017教师志愿者活动方案
教师志愿者活动方案是怎样的,以下是精心整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教师志愿者活动方案
为了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建立、完善青年志愿者服务的招募机制、培训机制、管理机制、评选表彰机制和保障机制,推动我校青年志愿服务事业有目标、有步骤的开展,学校特制定我校教师青年志愿者活动方案如下:
一、教师青年志愿者活动的意义
志愿服务精神是对中华民族团结友爱、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尊老爱幼、尊师重教等传统美德的继承和光大,是社会主义时代精神的弘扬和体现。开展教师青年志愿者行动,既是我校青年教师倡导社会新风、奉献自我、回报社会的一种方式,也是在实践中锻炼自我、提升自我的一种途径。对进一步塑造青年教师勇于实践、无私奉献的精神,在增强青年教师的服务意识和劳动素质以及促进青年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等方面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教师青年志愿者活动的目标
弘扬志愿服务精神,让更多的人参与到志愿服务活动中来,加强教师青年志愿服务阵地建设,走志愿服务阵地化、活动经常化、管理制度化的路子,使得志愿服务业成为一个具有广泛影响和社会动员力的工作品牌。让我校教师青年志愿者身影出现在学校和南通市的敬老校、孤儿校里,出现在街道上、公共汽车站,成为校园和市内一道亮丽的风景。
三、教师青年志愿者活动的宗旨
教师青年志愿者活动以倡导互助友爱的社会风气、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动社会全面进步、促进青年健康成长为宗旨,动员组织全校教师青年志愿者深入宣传志愿精神,大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为我校文明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
四、青年志愿者活动的内容
(一)为环境保护、公益事业等提供服务;
(二)承担临时性、突击性志愿服务任务;
(三)其他具有专业技术特长要求的志愿服务工作;
(四)为社区发展、公益事业等提供服务;
(五)扶贫支教,支援西部建设;
(六)其它需要提供志愿服务的项目。
五、教师青年志愿者活动的步骤
第一阶段:启动阶段。
学校统一部署学校教师青年志愿者活动相关工作,做好教师青年志愿者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并形成学校教师青年志愿者组织志愿服务计划,积极开展工作。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
(一)集中开展志愿服务月活动。
1、美化校园行动,由教师青年志愿者协会分片包干,定期维护校园各公共场所,确保校园内卫生死角及时清除。
2、文明倡导、文明乘车、文明就餐行动。由校教师青年志愿者协会统一规划职业礼仪培训、宣传,各教师青年志愿者组织倡导,实施活动,重点是促进我校学生养成良好的文明乘车礼仪、排队礼仪、上课礼仪、就餐礼仪、活动礼仪。
3、专业实践服务行动,组织各专业社团结合自身优势开展专业服务活动。
4、根据志愿者活动计划组织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