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一般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制度规范提纲(模块设计)
北京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
一、建立节能管理制度的背景
(一)根据市发展和改革委的要求,北京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编写了《一般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制度规范提纲暨模块设计》,该提纲已得到市发展和改革委主管部门的同意,现将提纲提供各资源综合利用会员单位参考,并结合企业自身情况编辑制作。
(二)一般用能单位是指年综合能耗5000吨标煤以下的用能企业。
二、能源管理中的部分名词解释
(一)节约能源
节能法对节能的定义是:加强用能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措施,从能源生产到消费的各个环节,降低消耗,减少损失和污染物排放、制止浪费,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
(二)当量热值、等价热值
当量热值是指二次能源或能耗工质所具有的能量按功能当量换算成的热量。
等价热值是指为得到一个单位的二次能源或耗能工质在工业上实际消耗的一次能源的热量。等价热值是由国家或市政府统一规定的。
(三)折标系数
各种能源由于原始计量单位不同,热值也不一样,为了进行汇总、对比和分析,必须折算成同一标准计量单位的系数。(一般由统计部门公布)
(四)能源消费总量
是指报告期企业消费的各种能源的总和,包括生产用和非生产用的各种能源。能源消费总量为折标后的各种能源量的总和。
(五)生产用能源消费量
是指企业在报告期内直接用于产品生产过程中的原材料、燃料动力消耗和工艺消耗的各种能源。按其生产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可分为主要(基本)生产系统能耗量、辅助生产系统能耗量和附属生产系统能耗量。
(六)主要(基本)生产系统能耗量
主要生产系统也称基本生产系统,是企业内各基本生产车间消费的各种能源的数量。
(七)辅助生产系统能耗量
是指动力、供电、机修、供水、供风、采暖、制冷、仪表以及厂内原料场等辅助设施用能。
(八)附属生产系统能耗量
是生产指挥系统和厂区内为生产服务的部门和单位,如经理办公室、厂内职工食堂、浴池、开水站、保健站等的能耗量。
(九)地区生产总值GDP(现价、可比价)
是指按市场价格计算的地区生产总值的简称。它是一个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
现价:是指当年价格;
可比价:是指扣除物价上涨指数后的基期价格。
(十)工业总产值(现价、不变价)
是指货币表现的工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已售出或可供出售工业产品总量,它反映一定时期内工业生产的总规模和总水平。工业总产值采用“工厂法”计算,即以工业作为一个整体,按企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来计算,企业内部不允许重复计算,不能把企业内部各个车间生产的成果相加。
(十一)能耗计算
※谁消费、谁统计。能源在哪个单位消费,就由哪个单位统计。凡属本单位实际消费的能源,不论是通过什么渠道购进的,也不论是自产自用的,都要计入能源消费量。
※回收利用的余热不计入能源消费量。如回收的余热、余压等无论是自产的还是外购的耗能工质,都不作为能源消费量统计,计算单位产品能耗时除外。
※凡是能源进入第一道工序,改变了原来的形态或性能,或者已经实际投入使用的就算消费。能源消费量中不包括委托外单位加工已拨出的能源,借出的能源,拨交施工企业的能源。
※企业自产能源凡作为本企业另一种产品的原料,又分别计算产品产量的应统计消费量,如煤矿用原煤生产洗精煤、炼焦厂用焦炭制气等,应统计消费量。但产品生产过程中消费的半成品和中间产品不统计消费量,如炼油厂用原油生产的重油,又用重油生产润滑油,重油不再计算消费量。
※可多次循环使用的能源,只统计第一次投入,以后重复使用不再统计消费量。如润滑油回收后再用时就不再统计能源消费量。能源的标准量用标准煤作为计算单位,如吨、万吨等,能源实物量应根据通过实测或国家规定的折标系数折算成标准煤。
①企业综合能耗是企业消耗的各种能源实物量折合成标准煤后之和。
②企业单位产值综合能耗是企业期内综合能耗与工业总产值之比。
③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是该产品单位产量直接消耗的能源量与分摊的间接能源量之和。
(十二)企业节能量的计算
节能量是指满足同等需要或达到相同目的的条件下,能源消费量减少的数量。
企业节能量分为产值节能量、产品节能量、技术措施节能量、产品结构节能量等。
是指由于单位产值能耗降低而节约的能源量,计算公式为:
是指由于单位产品能耗降低而节约的能源量,计算公式为:
产品节能量= ∑(报告期某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基期某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报告期某产品产量
是指节能量与相应的基期能耗的百分比,其计